文:雷皓明(認證法律人) Show
、張學昌(認證法律人) ‧ 健康‧醫療‧銀髮族 / 銀髮族 ‧ 34
7 本文 一、監護宣告、輔助宣告目的監護宣告與輔助宣告的用意,在於保障當事人不會因為判斷、表達能力下降,而做出有害於自己的行為。當成年人因為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影響獨立判斷或表達的能力,親人、家屬就可以替這些人聲請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由法院選任監護人、輔助人來代替並且協助當事人處理法律事務,保護他們不會因為欠缺判斷能力而做出不理性的法律行為或是被詐欺受害[1]。 資料來源:雷皓明、張學昌 / 繪圖:Yen 二、什麼時候可以聲請監護宣告、輔助宣告(見圖1)在當事人有「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的時候,依照判斷、表達能力的不同,可以分別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 如果只是判斷、表達能力「降低」,但不至於完全喪失,則依照民法第15條之1[3]聲請輔助宣告。 例如老人家罹患失智症、腦中風,或是已經重病在床無法回應外界的情形,都是常見的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情形。 三、監護宣告、輔助宣告的效果依照民法第15條[4],「監護宣告」會讓當事人變成不能自己進行法律行為的「無行為能力人[5]」,必須由監護人作為法定代理人,代為進行法律行為。 依照民法第15條之2[6],「輔助宣告」會限制當事人做以下行為的時候,必須得到「輔助人」的事前同意或事後承認: (一)擔任商家、公司或企業的負責人(二)借錢、為他人作保、贈與以及信託(三)打官司(四)與他人和解、調解(五)不動產、汽車等重要財產的買賣、抵押、出租或借貸(六)遺產分割、拋棄繼承權以及在遺囑中特別贈與某人財產(七)其他經家屬或輔助人特別指定禁止的行為依據當事人判斷能力的不同,可以選擇監護或輔助宣告。 四、誰可以聲請監護、輔助宣告依照民法第14條、15條之1,這些人可以替當事人聲請監護或輔助宣告: (一)當事人本人(二)當事人的配偶(三)當事人四親等內之親屬(四)最近1年與當事人同居的其他親屬(五)檢察官、主管機關[7]或社會福利機構[8]五、由誰擔任監護人、輔助人依照民法第1111條[9],法院會依照個案判斷,從有權聲請監護、輔助宣告的人之中,選一個或複數個監護、輔助人。如果法院認為另有恰當的人選,也能選擇有權聲請人以外的其他人來當監護、輔助人。 註腳
34 這篇文章有幫助到你的話,請給我一個讚,謝謝。 網站採用CC授權,內容歡迎轉載分享。 監護宣告是什麼?監護宣告是民法上很重要的一項制度,根據民法§ 14 第 1 項的規定,如果是「對於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不能辨識其意思表示之效果者」,那麼本人、家屬或相關機構就可以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 簡單來說,監護宣告其實是一種保護受宣告人的措施,因為受宣告人可能無法理解自己的行為所代表的意義、也不理解別人的行為會對自己產生什麼影響,所以藉由監護宣告制度暫時剝奪受宣告人的行為能力,避免他們因為理解能力和判斷力不足,做出不利自己或他人的事。 受監護宣告會怎麼樣?如同上面所說,依據民法§15的規定,受監護宣告之人等同於無行為能力人,所為的任何法律行為都是無效的。 延伸閱讀:行為能力是什麼?跟責任能力差在哪?1 分鐘法律名詞解釋 而法院在做出監護宣告時,也要替受監護宣告的人指定一位或數位監護人,代替受監護宣告人為法律上的行為;同時,也要再指定另一人跟監護人一起開具受監護宣告人的財產清冊,以此保護受監護宣告之人的財產權和法律上利益(民法§ 1110 、 §1111 )。 誰可以成為監護人?按照民法§ 1111 規定,原則上會從配偶、四親等內之親屬、最近一年有同居事實之其他親屬、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之中選出合適的對象擔任監護人,但法院也可以審酌事實選定其他合適對象當監護人。 監護宣告要怎麼聲請?首先要說明的一點是,監護宣告的聲請是一種向法院請求作成某個決定或宣告的行為,因為是向法院請求,所以正確的用字是「聲請」而非「申請」喔。 依據民法§ 14 第 1 項規定,可以由以下這幾種人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
要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需要準備以下資料,並提交至將受監護宣告人居住地的法院:
監護宣告 V.S. 輔助宣告還有一個監護宣告相似的制度,就是輔助宣告。 但相對於監護宣告,輔助宣告適用的對象是精神或心智上障礙程度較輕微者,對於受輔助宣告之人的限制也較少,僅是受輔助宣告人在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時,需要有輔助人從旁協助,並且在為某些特定行為時,需要輔助人的同意。 延伸閱讀:輔助宣告是什麼?怎麼申請?和監護宣告有何不同?1分鐘搞懂 結語:本文簡介了監護宣告的意義、受監護宣告的效果以及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的流程,希望能幫助大家更了解監護宣告制度的運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