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暑假須重新編班者為: ◆ 入學新生 ■7月中旬的電腦編班暨導師抽籤只處理「高雄市校務系統」中的在籍學生。 ■高雄市校務系統封存日為7月5日~8月18日左右,這段時間學生學籍無法更動,故此時期轉入者無法參與第一次電腦編班及導師抽籤。外縣市轉入學生, 由於高雄市校務系統中沒有該生之T分數資料,故無法參與第一次電腦編班。 不論何時轉入,一律於8月中下旬第二次電腦編班(後報到編班)辦理。 ■ 未能排入暑假期間的第一次及第二次編班者,則依學期中轉入「隨到隨編」之規定,由校務系統電腦抽籤編班。
電腦編班Q&A ■2.
後報到編班作業是如何運作的? ■3. 學期間轉入是如何編班? ■4. 我是轉入學生,已辦理轉學手續,為什麼編班名單沒有我? ■5. 我是一年級已報到的新生,為什麼編班名單沒有我? ■6. 我已經辦理轉出,為什麼編班名單還有我? ■7. 為什麼有些特殊班級人數比報到的少? ■8. 我可以轉班嗎? ■9.
我什麼時候可以辦轉學? ■10. 返校日要到新班還是舊班? 高雄市國民小學學生常態編班補充規定 一、為使本市國民小學(以下簡稱學校)有效實施正常化教學,發揮國民教育功能,依據教育部訂頒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第十三條訂定本補充規定。 二、學校之編班,除依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之規定外,應依本補充規定辦理。 三、學校為辦理學生編班及導師編配事宜,應成立學生編班委員會,成員九人至十三人,包含行政代表、未兼行政教師代表及家長會代表,其中未兼行政教師代表及家長會代表各不得少於三分之ㄧ,單一性別不得少於三分之一。必要時得邀請家長、導師、專家學者、教育局代表、高雄市學生輔導及諮商中心、特教資源中心代表或其他相關人員等列席。 四、學校應於編班作業前,於每年規定之時限內,備齊下列資料及文件:
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資料各公私立國民小學應登錄於電子化校務系統。無電子化校務系統之私立國民小學應依規定建檔,於編班作業前送交指定學校,以公開方式辦理編班及導師編配作業。 五、藝術才能班、體育班導師之特殊編配應符合下列資格,並於規定時間前檢具相關資料報局核准,資格不符者,應由公開抽籤編配導師。
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如有學習適應需求,應由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以下簡稱特推會)依學生個別學習適應需要及校內資源狀況評估,選擇適當教師擔任班級導師,再提至學生編班委員會確認。 六、學校應配合高雄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集中電腦編班,並依下列編配方式作業:
例如:某校三年級有學生180名,預定編為6班,依前項排序,依下列方式分配於各班﹝欄中數字表示成績排序﹞:
七、學生編定班級後,隨即由學校提供編班年級候用導師名冊,由本局公開抽籤編配導師。惟教師不得擔任直系親屬就讀班級之導師,特殊情況專案報本局核定者,不在此限。本局辦理抽籤時應邀請高雄市國民中小學常態編班推動委員會之委員列席。 八、學校應於編班作業及導師編配完成次一工作日下午五時前,於校內及網站依本局規定格式以公開點閱方式辦理公告至少十五日。學期內班級學生有校內異動者,應將異動後之學生名冊於校內或學校網站公告至少十五日。兒童保護個案不在此限。 九、編班後報到之新生、復學生或轉學生,由本局以統一公開之方式,自本市校務管理系統之「轉入學生電腦編班」功能,進行電腦編班作業,依序編入下列班級:
前項編班作業結束後,再報到之新生、復學生或轉學生,由各校比照前項編班順序辦理。但復學時經學校測驗重新編入適當年級者,不受前項第一款規定。 十、班級編訂後,不得調整就讀班級。但特殊個案、適應不良學生因教育輔導需要或其他特殊原因者,不在此限。申請學生調整就讀班級之方式:
私立國民小學違反本補充規定者,依私立學校法議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