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稅逾期去哪繳

111年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至111年5月3日,近來有民眾因繁忙忘記繳納4月份開徵之使用牌照稅而好奇要去哪裡繳,台南市府提醒民眾檢視手邊是否還有未繳納的使用牌照稅繳款書,應儘速持繳款書就近到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

 

財稅局說明,已逾期的繳款書無法再用行動支付線上繳納或前往便利商站繳納,應儘速持繳款書就近向銀行、信用合作社及農漁會等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因超過111年5月3日繳納,每逾3日加徵1%滯納金,也就是從同年5月7日起繳納者,會被加徵滯納金,最高加徵10%,逾30日仍未繳納者,並移送強制執行。

111年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至111年5月3日,近來有民眾因繁忙忘記繳納4月份開徵之使用牌照稅而來電詢問要去哪裡繳,提醒民眾檢視手邊是否還有未繳納的使用牌照稅繳款書,應儘速持繳款書就近到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

財稅局說明,已逾期的繳款書無法再用行動支付線上繳納或前往便利商站繳納,應儘速持繳款書就近向銀行、信用合作社及農漁會等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因超過111年5月3日繳納,每逾3日加徵1%滯納金,也就是從同年5月7日起繳納者,會被加徵滯納金,最高加徵10%,逾30日仍未繳納者,並移送強制執行。若次年仍未繳納,被查獲使用公共道路,將處應納稅額1倍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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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現金或支票繳稅:納稅義務人可填妥自行繳納稅額繳款書,亦可經由電子申報軟體或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列印附條碼繳款書,持向各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繳納(郵局不代收)。稅額30,000元以下案件,於繳納期間內,可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商店繳納。

(二) 晶片金融卡繳稅:納稅義務人可持本人或他人參與晶片金融卡繳稅作業金融機構所核發的晶片金融卡利用電子申報軟體或至線上繳稅網站依操作指示即時轉帳繳稅,並可自行列印交易紀錄明細表留存。

(三) 信用卡繳稅:為鼓勵網路申報,凡利用電子申報軟體申報外僑個人綜合所得稅之納稅義務人,即可使用本人或配偶(國人配偶亦可)持有已參加信用卡繳納外僑綜合所得稅之本國金融機構發行信用卡,依操作指示繳稅。

(四) 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繳稅:納稅義務人利用外來人口自然人憑證、電子憑證或「健保卡及密碼」為通行碼透過外僑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以本人之金融機構或郵政機構活期(儲蓄)存款帳戶透過網際網路即時轉帳繳稅,自行繳款資料為交易紀錄明細表。

二、納稅義務人至便利商店現金繳納稅款或利用晶片金融卡至線上繳稅網站繳稅的案件繳納截止日開放至繳納期間屆滿後3日前,繳納期間屆滿後3日內繳納者,仍屬逾期繳納案件,但不加徵滯納金。其餘逾期繳納案件,僅得向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郵局不代收)。

200709061525過期稅金,到哪裡繳納

?稅法常識(其他)

                       過期稅金,到哪裡繳納?

         網友最近問了【過期稅金,到哪裡繳納】

【稅單還在】:所有稅不管有沒有過期,只要您還有稅單多可到銀行或

              農會的代收稅款公庫繳納,甚至國稅局或稅捐處附設有專

              門收稅的代收稅款窗口時,也可直接在該窗口繳納,只是過

              期的稅單,代收稅款公庫會自動加計【滯納金或利息】。

【稅單不在】:所有稅只要過期,而您沒有稅單,您就必須到國稅局或稅捐處

               先補發稅單後,再到代收稅款公庫繳,如果稅捐單位沒幫您

               延期,代收稅款公庫也會自動加計【滯納金或利息】。

【移送執行】:所有稅只要過期,並且移送執行處執行時,除了到國稅局或

              稅 捐處補發稅單繳納外,也可以到行政執行處補發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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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稅逾期去哪繳

一、臨櫃繳納
(一)至金融機構以現金或票據繳納
1.稅目: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契稅、土地增值稅、娛樂稅、印花稅等地方稅。
2.適用期間:金融機構營業時間內。如逾期繳納,每逾3日按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者,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各分署強制執行。
3.繳納地點:各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
4.手續費:無。
(二)臨櫃信用卡或行動支付繳納
1.各稅局(處)內容不同,應依各稅局(處)官網公布為主。
2.臨櫃刷卡注意事項:
(1)參加「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之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臺」信用卡發卡機構發行之信用卡皆可使用。
(2)金額上限視個人信用卡額度。
(3)一經刷卡取得授權碼,離櫃後不得取消或更正。

二、便利商店繳稅
(一)持地方稅繳款書繳納
1.稅目: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契稅、娛樂稅等印有條碼的地方稅繳款書及印有條碼的欠稅執行案傳繳通知書。
2.適用期間:
(1)娛樂稅查(核)定開徵、行政執行滯納稅款及罰鍰:繳納期間屆滿當日24時前。
(2)其餘稅款及罰鍰:繳納期間屆滿後3日24時前。
3. 繳納地點:萊爾富、全家、統一超商(7-ELEVEN)、來來(OK)便利商店。
4.繳納方式:以現金或超商認可之支付工具繳納,每筆金額以新臺幣3萬元為限。
5.手續費:由地方稅稽徵機關負擔。
6.注意事項:便利商店代收稅款時,應同時列印交易明細表連同加蓋店章之繳款書收據聯及其他各聯或傳繳通知書交納稅義務人收執,地方稅稽徵機關不再寄發紙本繳納證明。
(二)多媒體資訊機列印繳費單(小白單)繳納
1.稅目:定期開徵之房屋稅、地價稅及使用牌照稅。
2.適用期間:開徵起日前5個日曆天至開徵迄日屆滿後3日23時前。
3.驗證方式: 以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TW FidO行動自然人憑證或輸入車牌號碼及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
4.時效:於事務機印繳費單後當日至櫃檯繳納完畢(統一超商須於列印後1小時內) 。
5.繳納地點:萊爾富、全家、統一超商(7-ELEVEN)、來來(OK)便利商店。
6.繳納方式:以現金或超商認可之支付工具繳納,每筆金額以新臺幣3萬元為限。
7.手續費:由地方稅稽徵機關負擔。
8.注意事項:便利商店代收稅款時,應同時列印繳款證明(顧客聯)交納稅義務人收執,納稅義務人如另需要繳納證明可向稽徵機關申請核發。

三、自動櫃員機轉帳納稅
(一)稅目:定期開徵之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車籍號碼有中文字者除外)。
(二)適用期間:
繳納期間始日前5個日曆天至稅款繳納期間屆滿後3日24時前。
(三)繳納地點:貼有「跨行:提款+轉帳+繳稅」標誌之自動櫃員機。
(四)繳納方式:持金融卡,至貼有「跨行:提款+轉帳+繳稅」標誌之自動櫃員機,依櫃員機指示步驟操作。
(五)扣款日:即時扣款。
(六)繳納證明:
      1.納稅義務人如有需要可向稽徵機關申請核發寄送或以e-mail傳送。
2.納稅義務人亦可於繳納稅款後3-5日,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網址:https://www.etax.nat.gov.tw/)申請電子繳納證明。
(七)手續費:由地方稅稽徵機關負擔。
(八)操作步驟(請參閱納稅服務節稅手冊)

四、約定轉帳納稅
(一)稅目:定期開徵之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
(二)時效:稅款開徵2個月前申辦始可生效。
(三)申請地點:存款帳戶所屬金融機構或郵局、各地方稅稽徵機關。
(四)申請方法:
        ⒈利用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營利事業以本事業(獨資、合夥之營利事業得以負責人,獨資之營利事業亦得以其負責人配偶)在金融機構或郵局的存款帳戶,填妥委託轉帳代繳(領)各項稅款約定書,及附上最近一期繳款書收據影本,並蓋妥存款印章後寄回。
        ⒉利用定期開徵繳款書附印之「委託轉帳代繳(領)各項稅款約定書」填妥相關資料,並蓋妥存款印章後寄回。
(五)申請人:
        ⒈納稅義務人。
        ⒉轉帳代繳稅款存款人。
        ⒊代理人。
(六)扣款日:繳納期限截止日(轉帳繳納通知單上所載之預定扣款日期)。
(七)繳稅通知單:開徵前寄發或以e-mail傳送轉帳繳納通知,提醒預留存款。
(八)繳納證明:
1.納稅義務人如有需要可向稽徵機關申請核發寄送或以e-mail傳送。
2.納稅義務人亦可於繳納稅款扣款後3-5日,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申請電子繳納證明。
(九)手續費:由地方稅稽徵機關負擔。

五、信用卡繳稅
(一)稅目:
       1.申報自繳稅款
             (1)印花稅彙總繳納採網際網路申報自繳稅款。
             (2)印花稅大額憑證採網際網路申報自繳稅款。
             (3)娛樂稅採網際網路申報自繳稅款。
            2.查(核)定開徵稅款
             (1)使用牌照稅(車籍號碼有中文字者除外)。
             (2)房屋稅。
             (3)地價稅。
             (4)土地增值稅。
             (5)契稅。
             (6)印花稅。
             (7)娛樂稅。
             (8)特別稅。
             (9)臨時稅。
           3.違章罰鍰
            (1)使用牌照稅(車籍號碼有中文字者除外)
             (2)房屋稅。
             (3)地價稅。
             (4)土地增值稅。
             (5)契稅。
             (6)印花稅。
             (7)娛樂稅。
             (8)特別稅。
             (9)臨時稅。
          4.租稅規避案件加徵滯納金及應補繳稅款加徵利息
           (1)房屋稅。
           (2)印花稅。
           (3)契稅。
           (4)娛樂稅。
         5.違反使用牌照稅法罰鍰保證金。
(二)適用期間:
       1.申報自繳稅(印花稅彙總繳納採網際網路除外): 各稅稅款申報期限當日24時前。
       2.查(核)定開徵稅款(娛樂稅除外)、印花稅彙總繳納採網際網路申報自繳稅款、違章罰鍰、租稅規避案件加徵滯納金及應補繳稅款加徵利息、違反使用牌照稅法罰鍰保證金:為繳納期間屆滿後3日24時前。
       3.查(核)定開徵稅款之娛樂稅:繳納期間屆滿當日24時。
(三)繳納方式:
1.地方稅網路申報網站定期開徵線上查繳稅
                    僅限查(核)定開徵稅款:限於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定期開徵期間適用。
                2.行動支付工具
                (1)申報自繳稅款及租稅規避案件加徵滯納金及應補徵稅款加徵利息:不適用。
(2)查(核)定開徵稅款:
                     房屋稅(含隨課補徵)、地價稅(含隨課補徵)、使用牌照稅、土地增值稅及契稅。
(3)違章罰鍰
3.行動裝置QR-Code掃描器APP
4.網路繳稅服務網站
5.電話語音等方式。
【註】稅款授權繳稅成功者,不得取消或更正
(四)適用對象:
1.繳納申報自繳稅款時:限使用納稅義務人本人或營利事業負責人本人名義持有之信用卡(以一張信用卡為限)。
2.繳納查(核)定開徵稅款、違章罰鍰、租稅規避案件加徵滯納金及應補徵稅款加徵利息、違反使用牌照稅法罰鍰保證金時:不限使用納稅義務人本人或營利事業負責人本人名義持有之信用卡(以一張信用卡為限)。
(五)扣款日:依各信用卡發卡機構規定。
(六)繳納證明:
1.納稅義務人如有需要可向稽徵機關申請核發寄送或以e-mail傳送。
2.繳稅義務人亦可於繳納稅款後3-5日,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申請電子繳納證明。
(七)刷卡金額上限:視個人信用卡額度
(八)服務費:由各發卡機構負擔。
(九)操作步驟:
1. 使用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金融憑證、TW FidO行動自然人憑證、已註冊健保卡或車號+證號登入驗證)繳稅(請參閱納稅服務節稅手冊)

2.使用行動支付工具繳稅(下載行動支付APP,ezPay簡單付、台灣行動支付、i繳費、永豐大咖APP、玉山Wallet或八大公股銀行、高雄銀行、三信銀行、中國信託、元大銀行及台新銀行之行動網銀
(註: 不同的行動支付工具有不同的操作流程、支付方式及繳稅稅目,詳情請參閱各行動支付工具官網)(請參閱納稅服務節稅手冊)

3.使用行動裝置QR-Code掃描器APP繳稅(請參閱納稅服務節稅手冊)

4.使用網路繳稅服務網站(請參閱納稅服務節稅手冊)

5.使用電話語音繳稅(請參閱納稅服務節稅手冊)(註: 本作業僅適用按鍵式電話;電話號碼同前述信用卡繳稅電話語音號碼)

六、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繳稅

使用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繳稅,限納稅義務人本人於金融機構或郵政機構開立之活期(儲蓄)存款帳戶。

  1.申報自繳稅款

             (1)印花稅彙總繳納採網際網路申報自繳稅款。

             (2)印花稅大額憑證採網際網路申報自繳稅款。

             (3)娛樂稅採網際網路申報自繳稅款。

            2.查(核)定開徵稅款

             (1)使用牌照稅(車籍號碼有中文字者除外)。

             (2)房屋稅。

             (3)地價稅。

             (4)土地增值稅。

             (5)契稅。

             (6)印花稅。

             (7)娛樂稅。

             (8)特別稅。

             (9)臨時稅。

           3.違章罰鍰

            (1)使用牌照稅(車籍號碼有中文字者除外)

            (2)房屋稅。

            (3)地價稅。

            (4)土地增值稅。

            (5)契稅。

            (6)印花稅。

            (7)娛樂稅。

            (8)特別稅。

            (9)臨時稅。

  4.租稅規避案件加徵滯納金及應補繳稅款加徵利息

           (1)房屋稅。

           (2)印花稅。

           (3)契稅。

           (4)娛樂稅。

5.違反使用牌照稅法罰鍰保證金

(二)適用期間:

 1.申報自繳稅款: 各稅稅款申報期限當日24時前。

2.查(核)定開徵稅款(娛樂稅除外)、違章罰鍰、租稅規避案件加徵滯納金及應補繳稅款加徵利息、違反使用牌照稅法罰鍰保證金:為繳納期間屆滿後3日24時前。

3.查(核)定開徵稅款之娛樂稅:繳納期間屆滿當日24時。

(三)繳納方法:

1.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定期開徵線上查繳稅僅限查(核)定開徵稅款:限於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定期開徵期間適用。

2.行動支付工具

(1)申報自繳稅款及租稅規避案件加徵滯納金及應補徵稅款加徵利息:不適用。

(2)查(核)定開徵稅款:

房屋稅(含隨課補徵)、地價稅(含隨課補徵)、使用牌照稅、土地增值稅及契稅。

 (3)違章罰鍰

   3.行動裝置QR-Code掃描器APP

   4.繳稅服務網站

   5.電話語音等方式

(四)扣款日:即時扣款。

(五)繳納證明:

1.納稅義務人如有需要可向稽徵機關申請核發寄送或以e-mail傳送。

2.納稅義務人亦可於繳納稅款後3-5日,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申請電子繳納證明。

(六)手續費:由地方稅稽徵機關負擔。

(七)操作步驟:

1.使用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金融憑證、TW FidO行動自然人憑證、已註冊健保卡或車號+證號登入驗證)繳稅(請參閱納稅服務節稅手冊)

2.使用行動支付工具繳稅(下載行動支付APP、台灣行動支付、ezPay簡單付、i繳費、永豐大咖APP、玉山Wallet或八大公股銀行、高雄銀行、三信銀行、中國信託、元大銀行及台新銀行之行動網銀)
(註: 不同的行動支付工具有不同的操作流程、支付方式及繳稅稅目,詳情請參閱各行動支付工具官網)(請參閱納稅服務節稅手冊)

3.使用行動裝置QR-Code掃描器APP繳稅(請參閱納稅服務節稅手冊)

4. 使用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繳稅(請參閱納稅服務節稅手冊)

5.使用電話語音繳稅(請參閱納稅服務節稅手冊)(註:本作業僅適用按鍵式電話;電話號碼同前述信用卡繳稅電話語音號碼)

七、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轉帳

(一)稅目:

      1.申報自繳稅款

         (1)印花稅彙總繳納採網際網路申報自繳稅款。

         (2)印花稅大額憑證採網際網路申報自繳稅款。

         (3)娛樂稅採網際網路申報自繳稅款。

       2.查(核)定開徵稅款

         (1)使用牌照稅(車籍號碼有中文字者除外)。

         (2)房屋稅。

         (3)地價稅。

         (4)土地增值稅。

         (5)契稅。

         (6)印花稅。

         (7)娛樂稅。

         (8)特別稅。

         (9)臨時稅。

       3.違章罰鍰

         (1)使用牌照稅(車籍號碼有中文字者除外)

         (2)房屋稅。

         (3)地價稅。

(4)土地增值稅。

(5)契稅。

(6)印花稅。

(7)娛樂稅。

(8)特別稅。

(9)臨時稅。

 4.租稅規避案件加徵滯納金及應補繳稅款加徵利息

 (1)房屋稅。

 (2)印花稅。

 (3)契稅。

 (4)娛樂稅。

5.違反使用牌照稅法罰鍰保證金

(二)適用期間:

  1.申報自繳稅款: 各稅稅款申報期限當日24時前。

  2.查(核)定開徵稅款(娛樂稅除外)、違章罰鍰、租稅規避案件加徵滯納金及應補繳稅款加徵利息、違反使用牌照稅法罰鍰保證金:為繳納期間屆滿後3日24時前。

  3.查(核)定開徵稅款之娛樂稅:繳納期間屆滿當日24時。

(三)繳納方法:

1.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線上查繳稅

   僅限查(核)定開徵稅款:限於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定期開徵期間適用。

 2.行動支付工具

(1)申報自繳稅款及租稅規避案件加徵滯納金及應補徵稅款加徵利息:不適用。

(2)查(核)定開徵稅款:

房屋稅(含隨課補徵)、地價稅(含隨課補徵)、使用牌照稅、土地增值稅及契稅。

 (3)違章罰鍰

 3.繳稅服務網站等方式。

(四)扣款日:即時扣款。

(五)繳納證明:

1.納稅義務人如有需要可向稽徵機關申請核發寄送或以e-mail 傳送。

2.納稅義務人亦可於繳納稅款後3-5 日,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申請電子繳納證明。

(六)手續費:由地方稅稽徵機關負擔。

(七)操作步驟:

1.使用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金融憑證、TW FidO行動自然人憑證、已註冊健保卡或車號+證號登入驗證)繳稅(請參閱納稅服務節稅手冊)

2.使用行動支付工具繳稅(下載行動支付APP,台灣行動支付、ezPay簡單付、i繳費 、永豐大咖APP、玉山Wallet或八大公股銀行、高雄銀行、三信銀行、中國信託、元大銀行及台新銀行之行動網銀)
(註: 不同的行動支付工具有不同的操作流程、支付方式及繳稅稅目,詳情請參閱各行動支付工具官網)(請參閱納稅服務節稅手冊)

3.使用繳稅服務網站繳稅(請參閱納稅服務節稅手冊)

八、電子支付帳戶繳稅

(一)稅目:

1.使用牌照稅

2.房屋稅

3.地價稅

4.土地增值稅

5.契稅

  6.各稅違章罰鍰

(二)繳稅說明:

1.納稅義務人無需自行負擔手續費。

2.電子支付帳戶繳稅之金額限制請洽各電子支付機構。

3.逾期繳納案件不適用。

4.一旦交易成功不得取消或更正交易。

5.各電子支付機構上線時間,視各該機構參與繳稅作業期程而定。

所得稅遲繳去哪繳?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繳納期限屆滿2日內,納稅義務人仍可持款書,至有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或應納稅額在3萬元以下者可至便利商店(統一超商、來來ok、全家、萊爾富等4家)繳納,不會被加徵滯納金,但是超過繳納期限屆滿後2日,就只能到有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繳納,此時將由金融機構依法計算滯納金及滯納利息一併徵收。

所得稅逾期怎麼繳?

逾繳納期間繳納者(如遇例假日則順延),每逾3日按應本稅加徵1﹪滯納金至30日止,逾30日仍未繳納者,應本稅於滯納期滿(30日)之次日起依每年1月1日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按日加計利息,一併徵收。 納稅義務人對加徵滯納金如有不服,應於滯納期滿(30日)之翌日起算30日內,申請復查。

營業稅逾期繳納 哪裡繳?

該局指出,雖然目前有多種便利稅之管道,但仍常有營業人忘了如期稅,逾期繳納除僅能於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外(郵局不代收),尚需額外負擔逾期繳納之滯納金及滯納利息,滯納金按應稅額每逾3日加徵1%(最高加徵至10%),營業稅滯納利息自滯納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繳納之日止,依郵政儲金1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按日計息,一併徵收。

地價稅過期哪裡繳2022?

現金、金融機構即期票據、他行或外埠金融機構票據;如逾期繳納,每逾3日按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者,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作業內容: (一)代收金融機構收納以現金或金融機構即期票據繳納之款,應在款書各聯加蓋出納章或櫃員章及經收人員私章後,將收據聯交由納稅人收執,其餘各聯依照稽徵機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