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補開診斷證明?

診斷、證明書申請
1. 表格下載: 超連結 附件一「診斷證明書補發申請書」 、附件二「診斷證明書委託申請書」
2. 申請人準備證件(下列證件皆需正本)
3. 病人本人:本人身分證或護照(外籍人士)。本國人如申請各式英文診斷證明書,需出示英文姓名之證件如護照。
4. 病人為未成年者,由法定代理人代為申請:
(1) 病人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未領有身分證之未成年者)。
(2) 法定代理人身分證。
(3) 法定代理人與病人關係之證明文件(如戶口名簿或現戶之戶籍謄本)。
5. 病人死亡,直系親屬或具繼承權者申請:
(1)病人死亡未除戶,核對病人身分證,已除戶,則核對除戶之戶籍謄本。
(2) 直系親屬或具繼承權者之身分證。
(3)與病人之關係證明文件或具繼承權者之文件。
(4) 如需申請英文死亡證明書除以上資料,另需出示病人英文姓名證件(如護照)、中文死亡證明書正本及英文地址(翻譯中文死亡證明書之戶籍地址)。
6. 病人委託受委託人代為申請:
(1) 病人本人身分證。
(2) 受委託人身分證。
(3) 檢具病人載明委託意旨及範圍之委託同意書。
病人之法定代理人委託受委託人代為申請:
(1) 病人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未領有身分證之未成年者)。
(2) 法定代理人身分證。
(3) 受委託人身分證。
(4) 法定代理人與病人關係之證明文件(如戶口名簿或現戶之戶籍謄本)。
(5) 檢具法定代理人載明委託意旨及範圍之委託同意書。
診斷證明書名稱:一般診斷書

◎辦理流程:
1.門診病友:
掛號看診,經醫師診斷後開立,至結帳櫃檯結帳同時用印。
2.急診病友:
在急診申請,由急診部醫師開立, 至結帳櫃檯結帳同時用印。
3.住院病友:
在病房護理站申請,由病房醫師開立並由病房書記用印,出院時交付病人或家屬。
◎費用:
第一份100元
第二份以後每份50元
◎注意事項:
住院或急診病友,若出院/離院當時未申請,日後需補開診斷證明書時請掛號門診,由「原就醫科別」之主治醫師開立。

◎診斷證明書名稱:英文診斷證明書
◎辦理流程:
1.門診病友:
掛號看診,經醫師診斷後開立,至結帳櫃檯結帳同時用印。
2.急診病友:
在急診申請,由急診部醫師開立, 至結帳櫃檯結帳同時用印。
3.住院病友:
在病房護理站申請,由病房醫師開立,出院時交付病人或家屬,至結帳櫃檯結帳同時用印。
◎費用:
第一份500元
第二份以後每份50元
◎注意事項:
病友如需申請英文診斷證明書,另需提供英文姓名之證件正本如護照。

◎診斷證明書名稱:中文出生證明書(補發)
◎辦理流程:兩院區一樓批價櫃檯辦理。
◎費用:每份5元
◎注意事項:
申請補發:
1.限民國94年4月1日以後在本院出生者。
2.民國94年4月1日以前出生者請至戶政事務所辦理。

◎診斷證明書名稱:英文出生證明書
◎辦理流程:
1.受理地點:
婦產科門診。
2.受理時間:
婦產科門診開診時段。
(夜間不受理)
3.發放時間:
由申辦日起算七個工作日內。(不含例假日)
◎費用:
第一份500元
第二份以後每份50元
◎注意事項:
1.請檢附父母親及本人之護照正本或英文護籍騰本(全戶),核對影印後即歸還。
2.請備妥出生者戶口名簿或身份證正本。
3.民國94年4月1日以前出生者,除上述文件外,請再備妥中文出生證明正本。(可至報戶口之戶政事務所辦理)

◎診斷證明書名稱:一般診斷證明書補發(中文)
◎辦理流程:兩院區一樓批價櫃檯辦理。
◎費用:每份50元
◎注意事項:無

◎診斷證明書名稱:英文出生證明書(補發)
◎辦理流程:兩院區一樓批價櫃檯辦理
◎費用:每份50元
◎注意事項:無

◎診斷證明書名稱:中文死亡證明書(補發)
◎辦理流程:兩院區一樓批價櫃檯辦理
◎費用:每份5元
◎注意事項:
1.死亡者若為未婚無子女由父母申請。
2.如父母死亡,由兄弟姐妹提出申請,需填寫切結書、出示父母親除戶謄本正本及申請人身分證正本及與死亡者關係證明文件。

◎診斷證明書名稱:英文死亡證明書
◎辦理流程:
1.急診病友:
在急診申請,由急診部醫師開立, 至結帳櫃檯結帳同時用印。
2.住院病友:
在病房護理站申請,由病房醫師開立,出院時交付病人或家屬,至結帳櫃檯結帳同時用印。
◎費用:
第一份500元
第二份以後每份50元
◎注意事項:無

◎診斷證明書名稱:英文死亡證明書(補發)
◎辦理流程:兩院區一樓批價櫃檯辦理。
◎費用:每份50元
◎注意事項:
1.死亡者若為未婚無子女由父母申請。
2.如父母死亡,由兄弟姐妹提出申請,需填寫切結書、出示父母親除戶謄本正本及申請人身分證正本及與死亡者關係證明文件。

◎診斷證明書名稱:費用證明
◎辦理流程:兩院區一樓批價櫃檯辦理。
◎費用:每份10元
◎注意事項:無

◎診斷證明書名稱:勞工保險失能診斷證明書
◎辦理流程:
1.門診病友:
掛號並經由主治醫師診斷後開立, 結帳後送至批價櫃檯用印及寄件。
2.住院病友:
在病房申請,由病房醫師開立,結帳後送至批價櫃檯用印及寄件。
◎費用:每份500元
◎注意事項:至投保單位請領空白申請書。

◎診斷證明書名稱:農民健康保險身心障礙診斷證明書
◎辦理流程:
1.門診病友:
掛號並經由主治醫師診斷後開立, 結帳後送至批價櫃檯用印及寄件。
2.住院病友:
在病房申請,由病房醫師開立,結帳後送至批價櫃檯用印及寄件。
◎費用:每份500元
◎注意事項:至投保單位請領空白申請書。

◎診斷證明書名稱:公教人員保險失能診斷證明書
◎辦理流程:
1.門診病友:
掛號並經由主治醫師診斷後開立, 結帳後送至批價櫃檯用印及寄件。
2.住院病友:
在病房申請,由病房醫師開立,結帳後送至批價櫃檯用印及寄件。
◎費用:每份500元
◎注意事項:至投保單位請領空白申請書。

◎診斷證明書名稱: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申請外籍看護工)
◎辦理流程:
1.門診病友:
掛號並經由主治醫師診斷後開立, 結帳後送至批價櫃檯用印及寄件。
2.住院病友:
在病房申請,由病房醫師開立,結帳後送至批價櫃檯用印及寄件。
◎費用:每份500元
◎注意事項:至投保單位請領空白申請書。

◎診斷證明書名稱:勞工傷病診斷書
◎辦理流程:
1.門診病友:
掛號並經由主治醫師診斷後開立, 結帳後送至批價櫃檯用印及寄件。
2.住院病友:
在病房申請,由病房醫師開立,結帳後送至批價櫃檯用印及寄件。
◎費用:每份500元
◎注意事項:至投保單位請領空白申請書。

◎診斷證明書名稱:全民健保重大傷病診斷證明書
◎辦理流程:
1.門診病友:
掛號並經由主治醫師診斷後開立, 結帳後送至批價櫃檯用印及寄件。
2.住院病友:
在病房申請,由病房醫師開立,結帳後送至批價櫃檯用印及寄件。
◎費用:每份180元
◎注意事項:無

常見問題:病歷及證明書申請

題號

問題

回覆

1

如何申請「一般診斷書」、「特殊診斷書」?

1.門診病人:先掛號經醫師診斷後才可申請。
2.住院病人:出院前向病房護理站提出申請。若出院時未申請,日後補開立診斷書時須再掛門診,由原就醫科別之主治醫師開具證明。
3. 申請人須出示身分證(大人)、戶口名簿(小孩)或護照(外籍人士)等,以憑核對身分。
4. 受委託人應持本人身分證正本,委託人身分證正本及委託書申辦。
2

急診病人如何申請診斷書?

1.欲申請急診診斷書者,請於急診當日就醫時告知醫師開立。
2. 離院後欲返回申請診斷證明書者,請掛門診請醫師開立。
3

如何申請「病歷摘要」、「檢查報告影本」等病歷資料?

1.為保障病人權益與隱私,申請資料請備相關證件:
◎病人本人:本人身分證正本(非本國籍人士請提供護照正本或居留證正本)。
◎ 委託代理人:(1)病人身分證正本、(2)委託同意書、(3)被委託代理人身分證正本。
◎法定代理人(未成年、受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者):(1)病人身分證正本(未成年者得提供戶口名簿正本)、(2)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正本、(3)與病人之關係證明(戶口名簿、戶籍謄本、法院裁定書等正本及影本)。※如委託他人時,須備齊前述資料、委託同意書及被委託代理人身分證正本。
◎ 具繼承權者(申請往生者資料):(1)具繼承權者身分證正本、(2)與病人關係證明文件(身分證、戶口名簿、有記事戶籍謄本等正本)、(3)病人除戶證明正本(①除戶謄本正本或②死亡證明書及有記事戶口名簿正本)。※如委託他人時,須備齊前述資料、委託同意書及被委託代理人身分證正本。
◎住院中病人請洽病房護理站。
2.辦理地點:
◎ 台北:福音樓地下二樓病歷課(02-2543-3535分機3447)
◎ 淡水:馬偕樓一樓住院中心(02-2809-4661分機2569)

4

如何補發、追加診斷証明書?

本人或其家屬持身分證正本(受託人應持本人身分證正本、委託人身分證正本及委託書)向證明書櫃台提出申請,每份20元。

5

如何補辦「收據」?(遺失補發、增加份數之不同)

1.正本醫療費用收據遺失不能補發,但可至證明書櫃台辦理申請費用證明,每份50元。
2.如欲增加份數,請於星期一至星期五08:30~16:30至1樓住院中心證明書櫃台申請副本收據,每份20元。

6

如何辦理「中文出生證明」、「英文出生證明」?

1.中文出生證明
◎首次申請:新生兒之父母持國民身分證正本向病房護理站提出申請。
◎補發申請:至證明書櫃台申請。
◎受理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08:00至16:30
2.英文出生證明
◎受理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08:00至15:00
◎申請方法:
(1)住院中病人請至病房護理站申辦。
(2)申請英文版(可事先E-mail申請,再通知領取)或開立過中文版再申請時,限直系親屬直接至住院中心申辦,需出示證件。
(3)民國90年前【含】出生者,申請英文版需加附文件:除母親之身份證正本外,請再備妥出生者之中文出生證明正本(可至報戶口之戶政事務所辦理)。
◎發放時間:當日需等候1-2小時
◎申請費用:第一份新台幣200元整,加一份20元。
◎申請地點:證明書櫃台。
備註: 40歲以上者請至戶政事務所辦理。

7

重大傷病卡到期多久前才可提早辦理?

請於到期前一個月,掛門診請醫師開立重大傷病診斷書,本院可網路代辦申請。

診斷證明書可以補申請嗎?

住院或急診病友,若出院/離院當時未申請,日後需診斷證明書時請掛號門診,由「原就醫科別」之主治醫師開立。

診所補開診斷證明要掛號嗎?

1.住院治療期間請洽病房護理站辦理。 離職或請假,則可掛「原就醫科別」之主治醫師立。 二、已立過:申請時無須掛號,請至各院區醫事課專責櫃檯辦理。

怎麼開診斷證明?

一般診斷證明書 (中文).
首次申請:依據醫師法第11條:「醫師非親自診察,不得施行治療、開給方劑或交付診斷書。」 開立診斷書,病人應親自就醫。 ... .
已開立過:申請時無須掛號,請至各院區醫事課專責櫃檯辦理。.
首次申請出生證明書(英文)、死亡證明書(英文):請至各院區醫事課專責櫃檯辦理。.
網路申辦(限已開立過).

可以事後開診斷證明嗎?

1.門診病人:先掛號經醫師診斷後才可申請。 2.住院病人:出院前向病房護理站提出申請。 若出院時未申請,日後補診斷書時須再掛門診,由原就醫科別之主治醫師開具證明。 3. 申請人須出示身分證(大人)、戶口名簿(小孩)或護照(外籍人士)等,以憑核對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