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ow 加班費怎麼算?平日加班費跟休息日、例假日、國定假日加班費有不同嗎?雖然勞基法加班費的規定寫的非常詳細,但還是看得霧煞煞嗎?沒關係,讓律師用文字跟圖表,一次幫你釐清各種加班費的計算方式!如果有需要,文末還有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可以參考。
一、關於勞基法加班費的規範一般勞工的工作時數規範在《勞基法第30條》: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天不能超過8小時,每週不能超過40小時。而《勞基法第32條》提到:雇主如果有需要讓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經過工會或勞雇雙方約定同意,可以把時間延長,但每日延長時間加上正常工作時間不可以超過12小時。 上面講的是一般情況,但是如果遇到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有例外規定。另外,如果雇主經過工會或勞雇雙方約定同意後,加班時間可以用3個月的總量下去管控,但1個月時數不能超過54小時,每3個月總時數不能超過138小時。
接下來就帶大家來看,不同時間點的加班費要如何計算。 二、平日加班費計算常見的平日上班時間為週一至週五(如果勞資雙方有其他約定,那麼約定好的「正常出勤工作時間」就是該勞工的平日上班時間),平日勞基法加班費計算基準可以在第24條找到:
(一) 加班費計算基礎不少民眾的工資裡面包含底薪、各種加給薪資、全勤獎金等,所以好奇加班費是用底薪算嗎?還是綜合起來換算成時薪? 根據《勞基法第2條第4款》工資是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的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只要是「經常性給與」都算。
(二) 加班費的時薪計算範例以2021年最低工資來看,每月基本薪資為24,000元。
計算公式為:【(每週40工時X1年52週)+第365天的8小時】÷12個月=174小時
計算公式為:月薪24,000元÷每月30天÷每天8小時=100元 (三) 加班費試算
計算公式為:時薪100元X1.34倍=134元。
計算公式為:時薪100元X1.67倍=167元。
計算公式為:時薪100元X2倍=200元。 三、例假日、國定假日、休息日加班費計算
★休息日加班費規範
★休息日加班費這樣計算:
(一) 例假日加班費計算首要說明的是,例假日只有在遭遇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並且雇主認為有必要繼續工作的時候,才能夠要求員工回公司上班。 因此如果是合法上班的情形,薪資就應加倍發給;但如果是違法上班的情形,除薪資一樣要發(第9到第12小時會與合法上班不一樣)外,還有會面臨主管機關的裁罰,要特別注意喔!
(二) 國定假日加班費計算如果是希望勞工在國定假日回公司上班,必須要徵得勞工同意,或是因季節性關係有趕工必要並經勞工或工會同意。 與例假日加班相同,薪資須加倍發給。
要跟大家說明的是,「加倍發給」並不是指如果你如果原本一天領800元,例假日或國定假日去上班就可以領1,600元。因為你原本例假日或國定假日在家睡覺也領800元,因此去上班是再多領800元。 接著,如果是在國定假日與例假日違法加班第9到12小時,依照行政院函釋說明,仍然是用1.34倍(9、10小時)與1.67倍(11、12小時)做計算。 雇主要求加班就該給付加班費。看完上述文圖,是不是比較了解加班費的計算規則呢!勞工也要搞懂如何計算加班費,才能保障自己權益唷!(若企業若想避免勞資爭議,也可以尋求法律顧問協助擬定公司制度或處理糾紛) 以上是加班費相關資訊,如果您喜歡我們的文章,歡迎您分享!想看更多「勞資爭議」文章,歡迎點擊下方按鈕查看。怎樣算「加班」?根據勞基法 §30 規定,一般勞工每天的正常工時原則上不能超過 8 小時,且每週不能超過 40 小時。在「正常工時」以外的工作時間,就是延長工時(加班),雇主必須依法支付加班費。 加班時間有上限嗎?勞基法 §32 也規定,如果雇主要讓勞工延長工時,必須經過工會或勞雇雙方約定同意,並有以下限制:
以上是在正常情況下的延長工時規定,如果遭遇天災或突發事件不得已要加班,同條也有另外說明。 加班費的計算基準是什麼?加班費是以勞工的每小時平均工資為基準,而根據勞基法 §2 第 3 項,只要是「經常性給與」的薪水都算在工資的範圍內。「經常性給與」指的是有明訂發放標準,每個月都領得到的錢(如:底薪、交通補助、午餐補助、全勤獎金、經常給予績效獎金等)。 舉個例子阿明月薪共 $39,000 ,包含:
但這一季因為目標達成,老闆特別給予分紅 $20,000,那麼此時阿明的加班費計算基礎為「底薪」+「全勤獎金」+「伙食津貼」+「交通補助」四項加總計算,$39,000 ÷ 每月 30 天 ÷ 每天 8 小時 = $163(四捨五入),也就是他的加班費時薪。 加班費要怎麼計算?以下依照 4 種加班日分別介紹加班費計算方式,大家也可以直接透過勞動部的「加班費試算系統」進行線上試算,只需輸入月工資總額、在哪一天加班了多少時數,系統就會自動幫你試算出加班費!
呈前文,勞工平日正常工時+延長工時,不能超過 12 小時,因此以一天正常工時 8 小時上班時間來說,加班便不能超過 4 小時,依勞基法 §24 規定,以下詳細介紹:
舉個例子阿明週一進公司發現突然爆單,加班處理手頭上的訂單,加班時數對應加班費的計算方式如下: 加班時數為 1 小時
加班時數為 3 小時
例假日是依照勞基法 §36 規定,強制雇主必須讓勞工在每 7 個工作天中休息 1 天,通常是星期日,但也可以是別的日子,應產業而異。但例假日加班是只有在遭遇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且雇主認為有必要繼續工作的時候,才能夠要求員工回公司上班。加班費計算方式如下:
舉個例子阿明在週日(例假日)加班,他的加班時數對應加班費的計算方式如下: 加班時數為 5 小時$163 x 8 = $1,304 (無論加班幾小時,都應給足 1 日薪資) 加班時數為 10 小時 ($163 x 8 )+(163 x 2 x 2)=$1,956
例假日也是依勞基法 §36 規定,強制雇主必須讓勞工在每 7 個工作天中休息 1 天,通常是星期六,但如同例假日,只要由勞資雙方共同約定,它也可以是一個星期中的任何一天,且不能與例假日重疊,加班費計算方式如下:
舉個例子阿明在週六加班,他的加班時數對應加班費的計算方式如下: 加班時數為 4 小時
加班時數為 10 小時
這裡的國定假日並不包含前面提到的例假日,計算方法如下:
依照勞基法 §39 ,及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發布的(87)台勞動二字第 037426 號函,老闆如果要求員工在休假日工作,工資應加倍發給,也可以在老闆與員工協商後,選擇補休。 延伸閱讀:特休天數怎麼算?可以換錢嗎?2022最新特休規定總整理! 舉個例子阿明在中秋節(國定假日)加班,他的加班時數對應加班費的計算方式如下: 加班時數為 5 小時$163 x 8 = $1,304 (無論加班幾小時,都應給足 1 日薪資) 加班時數為 12 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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