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台北電】產險防疫保單到期無法續保,保戶打爆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專線,25日一天就進線逾千通,超出評議中心負荷,評議中心董事長林志潔緊急呼籲三點,一是若保單已成立,保險公司不認賠,評議中心一定積極協助;二是政府防疫政策有重大轉變,產險公司必須重新檢視保單,否則將影響公司經營、金融穩定及其他保戶權益;三是建議保戶先查詢投保公司及檢視相關回應,若仍需評議中心協助再來電。 林志潔表示,評議中心設有六條金融評議申申訴專線,有六位專職人員接聽電話,了解民眾金融申訴案情,25日因為防疫保單未續保,到25日下班時累積已進線1,091通電話,連兩位備用人力都已上場,八人接聽電話都已接到「燒聲沒力」。 林志潔表示,保戶若在防疫險保單停售前已繳交保費、親自簽名,產險公司亦已核保,保單就已成立,若產險公司不依契約理賠,評議中心一定會積極協助處理。 若保戶只是接到產險公司續保詢問通知,尚未完成繳費,由於產險保單不保證續保,同時寄出續保通知後,政府的防疫政策從「清零」轉變到「類共存」,與保單當初設計時的情況已大不相同,產險公司有必要重新調整保單內容,新保單不可能直接續保,一定要重新告知,經雙方同意後才能成立新的保險。 林志潔表示,去年保單設計時的確診與隔離者人數,與現在類共存下輕症或無症狀確診者、隔離者人數,將大不相同,若產險公司繼續以同一條件承保,勢必影響金融穩定,同時產險公司若將所有風險胃納都放在防疫險,其他意外險、車險、火險等保戶權益亦會受到影響,也呼籲未能完成續保的保戶要理性對待,共體時艱。(新聞來源 : 工商時報一彭禎伶/台北報導) 一、如發生金融消費爭議時,可先向各金融服務業提出申訴;以下有關民眾申訴權益之相關資訊,歡迎您進入查詢:
-銀行業申訴及爭議處理
-證券暨期貨業申訴及爭議處理
-保險業申訴及爭議處理 二、如欲向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可至中心網站「金融紛爭解決」項下,點選「申訴諮詢信箱」提出,該中心仍將先移交各金融服務業處理。 三、申訴只是提供解決金融消費爭議的機會,您亦可不進行申訴、評議程序而直接提起訴訟;另外縱使您已經提出申訴、評議,仍然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 四、歡迎您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撥打本會建置「1998金融服務專線」,諮詢有關銀行、保險、證券暨期貨、檢查業務或各金融公會等業務內容。 一、申訴案件的範圍 二、消費者申訴管道
申訴方式,可利用附的表格(表格下載:DOC
FILE、ODT
FILE)或其他任何形式之申請書,併相關文件資料傳真或郵寄至銀行局(傳真號碼:(02)8969-1366、地址: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7樓)。 或至金管會民意信箱(http://fscmail.fsc.gov.tw/fsc-sps/SPSA/SPSA01001.aspx)併同掃瞄後的相關佐證資料進行線上申訴,亦可下載後附的申訴表格填妥後,以附件方式上傳至民意信箱。 (六)向「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 依金融消費者保護法規定應設立之爭議處理機構定名為「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為處理金融消費爭議之專責機構。故若您向往來之金融機構申訴後,金融機構於30日內不為處理或您不接受金融機構處理結果者,您可以於收受處理結果或期限屆滿之日起60日內,向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請評議。 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之評議申請書等詳細資料,可至該中心網站(http://www.foi.org.tw/)查詢或洽該中心免費專線0800-789-885。 三、建議您最有效的解決金融消費者糾紛步驟
螢幕解析度建議:1024X768 本會駐紐約代表辦事處:1 E.42 Street, 13F, New York, NY 10017, U.S.A. 聯絡電話:(1-212) 317-7326 本會駐倫敦代表辦事處:Level 17, 99 Bishopsgate, London EC2M 3XD, United Kingdom 聯絡電話:(44-20)7628-1501 歡迎連結使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資料。 引用時,請註明資料來源,請確保資料之完整性,不得任意增刪,亦不得作為商業使用。 工作內容 1.接聽民眾陳情、檢舉、債協、申訴電話及建檔作業。 2.接聽民眾金融相關業務諮詢電話及建檔作業。 3.接聽民眾諮詢暨申訴電話及處理後續個案建(歸)檔、收(寄)送文書等行政工作。 4. 每日電話接聽數量統計。 5. 主管交辦事項及協助處理例行性、簡易性行政或文書處理事項。 工作資訊
要求條件
應徵方式 應徵小提醒: 合適者將主動通知面試!主動連繫時請您提醒公司人事,您是從1111看到此工作喔! 有什麼好處? 可面試日: 週一至週五 (請先與徵才公司聯繫,依公司面試流程預約時間) 1111人力銀行提醒您 履歷表關閉狀態,仍可投遞履歷表!準時面試勿失約,務必留意自身求職安全!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