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社區大樓的主副委員有權限經常調閱監視錄影帶嗎?
最近有個朋友剛好遇到一個類似情況,事情是這樣的... 這個朋友在一家公司上班,而那家公司是分為住家和辦公室的社區大樓,他也因應需求而 當了這棟住辦大樓管理委員的其中之一,而這個住辦合併大樓內的監視器大都是由他負責 採購、協助裝設,甚至是維修...(PS.我這朋友對"機器維修方面"很在行!),當然調閱監視 器畫面這份工作也是由他來負責(畢竟他擅長機器操作畫面)。但是,問題來了!某天, 在這棟辦公大樓工作的某家公司的女同事在上班過程中掉了一只雨傘,卻向大樓總幹事催 促著要求申請調閱該社區的監視器,想知道她的雨傘掉在哪,而她的這樣催促的舉動,卻 困擾了我這個朋友。當初,我那個朋友因為能力強、效率高的關係,被那棟大樓的住戶推 選為管理委員,而調閱監視器的工作是屬於協助社區管理,這點他非常認同,而之前社區 有住戶遭竊需要調閱監視器時,他也義不容辭的丟下手邊工作協助幫忙。 而這次要求調閱監視器卻是為了一支雨傘,重點是還很急~~他問那個掉了雨傘的女 生:「那把雨傘很貴重嗎?」那個女生回答:「不貴重,但很有紀念價值。」或許掉了自 己認為很有紀念價值的東西會非常著急的希望趕快找到東西,深怕時間拖愈久就愈無法找 回,也因此就一直催促著要求要調閱監視器,但那個掉了雨傘的女生卻不知道自己的行為 已影響到其他人的工作了...當時我的朋友也表明說調閱監視器需要點時間,而那位女生卻 回答說:「那我自己來操作機器好了。」....當時我朋友的臉就真的像這個圖示一樣, 臉上出現三條線,不過後來就先婉轉告知那位掉了雨傘的女生說明社區監視器有關社區住 戶的隱私,無法隨便外借,而再另行找時間幫她調閱監視器。 也因為這件事情的發生,我想大部份的社區裡應該也會發生同樣的事情吧!我整理 了一些資料。首先,社區需擬定一份數位監視資料調閱管理辦法,做為住戶之間互相遵 守的規約。
監視錄影系統調閱流程: →申請人填寫社區監視畫面調閱申請表→由總幹事交由管委會委員審查→副主委以上 委員核可→由管理委員或總幹事陪同調閱。 註:如需將數位監視資料燒製成光碟、存放在其他可攜式的儲存裝置,或其他各種方式 帶出本社區的監控電腦外時,需經管委會同意並請填寫社區監視畫面查閱保密切 結書,以確保資料作為合法之用途。
我想在社區裡安裝監視器是為了維護與保障社區住戶的隠私權,當然也兼顧社區裡 的安全。但如果調閱監視器沒有一個管理辦法,就容易發生像我朋友那棟大樓掉了雨傘 的女同事那樣沒有規章。其實大部份社區裡的管理委員都是無給職,是勞心又勞力的在 為社區裡做事,只為了管理好社區,讓社區大樓可以保有它的價值,讓房價不跌落,如 果你住的社區有管理委員會,也多多體諒他們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