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信託銀行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事項】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公司 (以下稱「本行」) 在現在已(或將來可能)依法得經營之營業項目範圍內,於所涉業務執行之必要範圍內(仍須符合本行與台端間往來之業務類別),而有必要直接或間接蒐集、處理、利用及/或國際傳輸台端個人資料,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向台端 告知下列事項,請台端詳閱: 一、 蒐集之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 基於下列特定業務目的蒐集包含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性別、出生年月日、通訊方式及其他詳如相關業務申請書或契約書之內容,並以本行與客戶往來之相關業務、帳戶或服務及自客戶或第三人處(例如: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所實際蒐集之個人資料為準。
二、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三、 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台端就本行保有台端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四、 台端如欲行使上述個資法第三條規定之各項權利,有關如何行使之方式,得向本行客服(0800-024-365)詢問或於本行網站(網址:www.ctbcbank.com)查詢。 五、 台端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及類別,惟 台端所拒絕提供之個人資料及類別,如果是辦理業務審核或作業所需之資料,本行可能無法進行必要之業務審核或作業而無法提供 台端相關服務或無法提供較佳之服務,敬請見諒。 Q1、為什麼我會收到新的簽帳金融卡呢? Q2、我收到新的簽帳金融卡了,要怎麼開卡呢? Q3、我有收到簽帳金融卡到期換卡的簡訊,為什麼還沒有收到新卡? Q4、如果簽帳金融卡到期沒換新卡,舊卡還能提款或轉帳嗎? Q5、我收到簽帳金融卡寄送失敗被退回的簡訊,該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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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使用晶片金融卡須注意哪些事項? A: (1) 勿使用懶人密碼如生日、電話號碼等。 Q: 持卡人如何分辨自動櫃員機(ATM)有提供晶片金融卡交易? A: 各金融機構會在可使用晶片金融卡的自動櫃員機(ATM)上黏貼跨行金色金框 之標 誌(同晶片金融卡上跨行之標誌),以方便持卡人辨識使用。 Q: 如何將持有之磁條金融卡換發為晶片金融卡? A: 請攜帶身份證明文件及原留印鑑,至原開戶行或就近臺銀各營業單位辦理換發。 Q: 使用晶片金融卡有哪些優點? A: 晶片金融卡具備持卡人身份識別、卡片合法性及交易資料驗證及達到交易不可否認性,安全且不易被側錄偽造,使用更方便。 Q: 晶片金融卡遺失後,掛失風險如何區分? A: 由於晶片金融卡及密碼均為持卡人持有與保管,且密碼是重要資料,持卡人應善盡保護職責,故卡片掛失前產生的風險由持卡人自行承擔;俟持卡人完成掛失止付手續後,金融機構將會立即進行止付動作,風險由金融機構承擔。 Q: 晶片金融卡若遺失如何辦理?何時補發新卡? A:晶片金融卡若不慎遺失或被竊時,請立即向開戶行辦理掛失止付手續(磁條金融卡亦同),若卡片同時具信 用卡 (combo)功能者,各功能須同步辦理掛失。持卡人於辦妥掛失手續並釐清事證後申請補發新卡。 Q:晶片金融卡密碼連續3次錯誤被鎖卡後,如何處理? A:(1)磁條密碼(4位)被鎖,則需換卡處理。 (2)晶片密碼被鎖(6-12位)且之前曾經成功使用過,則可至本行各營業單位,請親攜身分證明文件及開戶原留印鑑辦理晶片解鎖;倘從未成功使用過即被鎖卡,則需換卡處理。 Q:晶片金融卡之相關收費有那些? A:晶片金融卡倘因卡片遺失、被竊或遺忘密碼等情形,欲換補發新卡時,需酌收製卡工本費(晶片金融卡100元;富多卡300元)。 Q: 晶片金融卡與磁條金融卡有何不同? A:
Q: 本行晶片金融卡跨國提款之申請、使用及收費標準等說明? A: (1) 本行具國際提款功能之晶片金融卡(達人VISA晶片金融卡或結合信用卡功能之富多卡),需事先向本行提出申請,始可於世界各地貼有“PLUS”或“Cirrus”標誌之ATM提款。 (2)使用達人VISA晶片金融卡於貼有“PLUS” 標誌之ATM提款,本行每筆收取新臺幣75元,另跨國提款時需透過VISA國際組織,該國際組織按提款金額百分之1.55計算,收取網路服務費,再分配給提供ATM及網路設備之單位 。 (3)使用結合信用卡功能之富多卡於貼有“Cirrus” 標誌之ATM提款,本行每筆收取新臺幣75元,另跨國提款時需透過MasterCard國際組織,該國際組織按提款金額百分之1.1計算,收取網路服務費,再分配給提供ATM及網路設備之單位。 (4)跨國提款係使用4位數磁條密碼,如久未使用遺忘磁條密碼時,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及開戶原留印鑑,至本行各營業單位辦理金融卡換補發卡片,才能產生新的跨國提款密碼。 Q: 如何使用本行晶片金融卡消費扣款功能? A: (1) 自106年9月1日起,凡持本行晶片金融卡於國內、外貼有”SmartPay”標誌之實體或網路商店消費,消費時經輸入晶片密碼,即視為同意使用消費扣款服務,可不經向本行申請開通消費扣款功能即可進行本項交易,交易成功即時自帳戶扣帳。 (2) 持本行晶片金融卡購貨消費,每日及每次最高交易限額為新臺幣10萬元整。 (3) 國內、外提供晶片金融卡消費扣款之商店地址、商店促銷活動等資訊,可至專屬網站(https://www.taiwanpay.com.tw)流覽查詢。 Q: 如何於日本及港澳地區使用本行晶片金融卡跨國提款功能? A: (1) 自106年9月1日起,凡持本行晶片金融卡於日本及港澳地區貼有財金或台灣金融卡標誌之ATM使用晶片密碼進行跨國提款,於ATM按同意後即視為同意使用跨國提款服務,可不經向本行申請開通跨國提款功能即可進行本項交易。 (2)本行VISA金融卡於港澳地區貼有財金或台灣金融卡標誌之ATM無法使用晶片密碼進行跨國提款,僅能使用VISA國際組織提供之跨國提款服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