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星 是 什么

繁星推薦以「高中均質、區域均衡」為理念,由高中向大學校系推薦符合(各校系自訂)資格的應屆畢業學生,提供臺澎金馬各地學生均等升學機會,並期望推動學生「就近入學」社區高中。[1]參加繁星推薦的考生,一律要參加大學入學考試中心舉辦的大學學科能力測驗,大學校系也可以要求考生參加其他考試(例如大考英聽測驗)。繁星推薦的報名與分發錄取,均由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簡稱甄選會)辦理。[1]

“繁星計畫”原為國立清華大學於2006年陳文村校長任內,為縮減城鄉差距、培養更多不同面向的優秀人才、使校園的氛圍更多元而推動,方式為採用各高中“推薦保送”方式辦理單獨招生,給予城鄉高中平等之機會[2]。清大繁星計畫公告後,新穎之招生理念獲得各界高度認同。同年,中華民國教育部為了實現照顧弱勢、區域平衡,呼籲其他“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計畫”(五年五百億計畫)之獲選學校加入,核定由該計畫之12校辦理繁星計畫。

2007年,中華民國教育部進一步擴大辦理,由“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計畫”及“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之26所大學參與招生,提供1,770個招生名額;2008年提供1,463個名額。2009年加入曾接受“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補助之7所公立大學共33所,提供2,039個招生名額。

2009年10月中華民國教育部提請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通過,2010年正式以繁星計畫取代“學校推薦”甄選入學,更名為“繁星推薦”[3][4]。招生沿用繁星計畫各高中“推薦保送”方式辦理;大學依學系性質分學群招生,由各高中推薦符合大學設定之在校成績條件、且通過大學校系檢定標準的應屆畢業生,大學則以高中在校成績及大學學科能力測驗級分分發比序後,公告錄取,不需甄試[5]。台灣各大學均可參加繁星推薦甄選入學,招生名額大幅擴增[6];2010年共有68所大學校院、1,397校系參與招生,提供7,649個招生名額,外加848個原住民名額,對偏鄉高中、社區高中之優質學生提供更佳的升學機會。

自2009年來許多都會區公、私立學校仍大力倡導繁星,但有人認為應該只該用於“照顧偏鄉”,不該適用於相對偏遠地區和近都會區。另外繁星招生名額如果過多,也影響其他入學管道的招生名額。加上各高中職內部評分方式是否公正公平,也是這項計畫面臨挑戰的地方 [7] 。

拼音

繁体 繁星

基本释义 多而密的星星:~点点 ㄧ~满天。

【繁星】是什么意思(来源:辞典修订版)

众星繁密。《文选.傅玄.杂诗》:「繁星依青天,列宿自成行。」

【繁星】是什么意思(来源:辞典简编版)

众星繁密。《文选.傅玄.杂诗》:「繁星依青天,列宿自成行。」

【繁星】是什么意思(来源:网络解释)

  1. 繁密的众星。 晋 傅玄 《杂诗》之一:“繁星依青天,列宿自成行。” 宋 曾巩 《荔枝》诗之一:“谁能有力如黄犊,摘尽繁星始下来。” 清 沉复 《浮生六记·浪游记快》:“闪烁如繁星列天者,酒船之灯也。” 茅盾 《子夜》十七:“船面甲板上装着红绿小电灯的灯彩,在那清凉的夜色中和天空的繁星争艳。”
  2. ◎ 繁星 fánxīng[clusters of stars] 多而密的星星满天繁星
  3. 多且密集的星星。 【造句】雨后的夜晚,繁星满空,特别迷人。
  4. 众星繁密。《文选.傅玄.杂诗》:「繁星依青天,列宿自成行。」

「繁星推薦」由「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主辦,其核心理念是為了招收來自不同地域的優秀人才。由各高中向大學校系推薦優秀的學生,在「明星高中的校排名等於社區高中的校排名」的前提下,讓資源條件相對不足地區的學生也能取得優質校系的入學門票。

繁星 是 什么

限應屆高中畢業生,名額有限

想要參加「繁星推薦」的同學,必須是全程就讀同一所高中且中途沒有轉學的應屆畢業生。

「繁星推薦」的名額有限制,一名學生只能被學校推薦至1校1學群,而一所學校最多只能對同一所大學同一學群推薦2名學生。

大學會依學系(學程)的特性分學群招生,最多有八類學群,並訂定各類學群可選填的系組志願數。

繁星 是 什么

須考「學測」,且學業成績優

有意參加「繁星推薦」的同學,必須先報考「學測」,待學測成績公布後,可以向學校遞交「繁星推薦」的申請。若大學校系有訂定英聽或術科檢定標準,則需要另外報考英聽或術科。

學校會依同學的「在校學業成績」進行校內評比,而「在校學業成績」是指各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除了國文、英文、生活科技、資訊科技等四科採計至第五學期外,其他必修科目皆以高一和高二共四學期為範圍。若同學「在校學業成績」的「全校排名百分比」符合各大學規定,如前20%、前30%、前40%、或前50%等,才會被學校提報推薦。

被推薦的同學憑學測成績參加檢定篩選,符合標準後再依考生的學測成績與在校學業成績進行比序。第一至七類學群的學生,在比序之後只要等待錄取結果公告,無須再面試;只有第八類學群申請醫學系或牙醫學系的學生,基於醫師養成的特殊需求,按規定必須參加面試。

但要注意的是,「繁星推薦」第一至七類學群錄取生無論放棄與否,皆不能參加當年度「個人申請」招生;第八類學群錄取生則不能參加當年度「個人申請」登記志願分發。此外,推薦醫學系或牙醫學系的第八類學群學生,若通過一階篩選比序則不能在當年度「個人申請」中報名同一所大學的醫學系或牙醫學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