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三 学 此 次第 分二

觀待三學數決定者。戒學自性即是戒度,此要有施不顧資財,乃能正受,是戒資糧。既正受已,由他罵不報罵等忍耐守護,忍是眷屬。

6. 觀待三學之數量決定

戒學之自性就是戒度;此若先有布施,對一切資財沒有貪著顧戀,乃能圓滿的持戒,所以稱布施為戒學的資糧。受戒之後,由堪忍他罵而不報復,乃能守護戒律,所以稱忍辱是戒學的眷屬。

靜慮心學,般若慧學。精進遍通三學所攝,故六度決定。如云,「依三學增上,佛正說六度,初學攝前三,後二攝後二,一通三分攝。」

有了戒,進一步學定,定就是靜慮,是心學;般若是慧學;而由精進通攝整個戒、定、慧三學;由此說明六度決定的道理。如說:「修學佛法可以從戒、定、慧三學慢慢增上,世尊正說而開之為六度;戒學攝布施、持戒、忍辱前三者,定學攝靜慮、慧學攝般若;而戒、定、慧三學都透由精進來成辦。」

如是當以何等勝身,圓滿何等自他二利,安住何乘。由具幾種方便之相,修行何學,能滿能攝如是身、利、大乘、方便及諸學者,當知即是六波羅蜜。總攝菩薩一切修要大嗢柁南,乃至未得廣大定解應當思惟。

經過前面的解說,行者自應思惟,當以何種圓滿之身,圓滿何等自、他義利?應安住何乘?由具幾種方便之相,修行哪些學處?才能圓滿的含攝如此身、利、大乘、方便及諸學?應知這些答案都是六度。六度是菩薩一切修持要義的大總集,如果對如是數量決定尚未生起廣大定解前,應該好好思惟。 

又初不令超出生死,其因有二,謂貪資財及著家室。能治此者謂施及戒。設暫出離,不能究竟而復退墮,其因有二,謂由有情邪行眾苦,長修善品而生厭離。能治此者謂忍及進。

又,菩薩行者一開始無法脫離輪迴的原因有二:一貪資財,二著家室;這要靠布施和持戒來對治。透過對治,假設暫時能得出離,但未達究竟又退墮輪迴,這也有二個因:就是面對眾生邪行會產生眾苦,以及對長修善行感到厭煩不耐,這要靠忍辱和精進來對治。

以耐眾苦及他怨害,經無量時猶如一日。善知修習勇悍之法,若多修練發起忍進,則能對治退墮之因極為扼要。

能夠忍受眾苦及他人怨害的話,即使經過無量劫,也會如同一天的時間,很快就過去了。此外,又能懂得自我鞭策修行勇悍之善法,引發忍辱與精進的力量,這就是對治退墮輪迴的重要關鍵。

非但修此菩薩諸行,即現在時修諸善行,於少艱辛忍力薄弱,於所修道無大勇悍。以是因緣初入雖多,然於中間能不退者,實不多見,皆由未修忍辱精進教授所致。

不要說修這樣難行的菩薩廣大行,即便眼前要修一點善法,如果忍辱力量不夠,稍微碰到一點辛苦就耐不住了,完全缺乏勇悍與好樂心;因此入道的人很多,之後還能維持不退轉的人實在不多見。原因就是對忍辱、精進沒有認真修習的緣故。

P262L1〜P262LL3又於中間如是次第。」

又於中間雖未退轉,然有二種失壞之因,謂心散亂不住善緣,及壞惡慧。對治此者,謂靜慮、般若,佛說散心修念誦等無大義故。若於內明法藏之義無簡擇慧,雖於粗顯取捨之處,亦起錯誤顛倒行故。此依斷除所對治品能治增上數量決定。

即使中間沒有退轉,還要面臨二種失壞的原因:心放逸散亂而不能專注於修行,以及邪知邪解;這些要靠靜慮和智慧來對治。佛陀說以散亂心修持念誦等等,沒有多大義利。如果對佛法經藏之內涵缺乏簡擇的智慧,連粗淺的道理也不知取捨,自然容易犯下顛倒錯誤。以上說明觀待所斷品及能治品的數量決定,也是依六度就行了。 

依能成辦一切佛法根本扼要數決定者。謂初四度是定資糧。以此四種能成不散靜慮度故,依此因緣若修妙觀,則能通達真實義故。

觀待能成辦一切佛法根本扼要的數量決定,是指須修習前四度(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為定資糧,因為這四種資糧可以成就不散亂的靜慮度,然後再進一步修習妙觀察智,則能通達真實義理,徹底滅除煩惱障和所知障。

隨順成熟有情增上數決定者,與前所說第三義同。此是聖者無著所許,如獅賢論師所立而說。對於六度引發定解,最為切要。

觀待隨順成熟有情的數量決定,和前面所說六項目當中的第三點─「圓滿一切利他」的意思相同。這是經過無著菩薩承許,依照獅子賢論師所立數量決定的解釋。總之,這六度亦能圓滿的包含所有其他法門的論點;因此,對於六度引發定解,是行者最為切要之事了。

子二、兼說次第決定

第二,兼說次第決定分三生起次第者,若能布施,於諸資財不顧不貪,則能受戒;若具尸羅善防惡行,則於怨害而能堪忍;若有忍耐不厭難行,退緣微少,能發精進;若能晝夜發勤精進,能發正定,心於善緣堪能安住;若心定者,乃能如實通達真實。

前面已詳細說明學處的主要內容、數量決定,此處附帶說明次第決定。

(2) 兼說次第決定:分三

1. 生起次第:若能對資財、受用不貪著、不顧戀而行布施,便能受戒。若能守護淨戒、善防惡行,便能安忍外來的傷害。若有不厭難行之忍,則逆緣少而精進多。若於晝夜精進勤修,則能引生正定,安住善緣而心不散亂。若心安定,則能如實通達真實勝義。

勝劣次第者,前前微劣,後後殊勝。

2. 勝劣次第:六度中,以勝劣之次第來說,前者較微劣,後者較殊勝;換句話說,前前為下品,後後為上品。

粗細次第者,前較後者易轉易作,故相粗顯;後較前者難轉難作,各較自前,故為微細。

3. 粗細次第:較於後者,前者較易趣入、修持,故為粗淺;反過來說,較於前者,後者較難趣入、修持,故為深細。 

《莊嚴經論》云,「依前而生後,安住勝劣故,粗顯微細故,說如是次第。」

大乘《莊嚴經論》說,「六波羅蜜多由前度引生後度,依此次第而有微劣、殊勝;粗淺、深細等行相差別。」

癸三、於此如何學習次第

第三學此次第分二:一、初於總行學習道理;二、特於後二波羅蜜多學習道理。

子一、初於總行學習道理

初中分二:一、學習六度熟自佛法;二、學習四攝熟他有情。

丑一、學修六度熟自佛法

初中分六:一、學習布施;二、持戒;三、忍辱;四、精進;五、靜慮;六、般若道理。

寅一、學習布施

初中分四:一、布施度性二、轉趣發起布施方便三、布施差別四、此等略義。 今初

P263L2〜P263LL1《菩薩地》云〜而往惡趣

卯一、布施度性

《菩薩地》云,「云何施自性,謂諸菩薩不顧自身一切資具,所有無貪俱生之思,及此所發能捨施物身語二業。」謂善捨思,及此發起身語諸業。

第一、布施度性 (定義)

布施的定義,如《菩薩地》說:「何謂布施?菩薩能夠不顧自身的資財受用,由一種無貪的思及思心所,以及由這種思業所發起能捨的身業和語業。」也就是說,布施的自性就是善法欲所引發能施捨的心(意業) 以及由這種捨心所發起的身、語之布施行為。

圓滿布施波羅蜜多,不待於他捨所施物,捐除眾生所有貧窮。若不爾者,現有眾多貧乏眾生,過去諸佛所行布施,當非究竟。是故身語非為主要,心為主。謂自所有身財善根,一切慳執皆悉破除,至心施他。又非惟此,即諸捨報亦施有情,由修此心到極圓滿,即滿布施波羅蜜多故。

圓滿的布施波羅蜜多,並非觀待菩薩行者是否能藉著對他人行布施,而成功幫助了一切眾生遠離貧窮,不是從這個上面來衡量的。否則,現在仍有許多貧苦眾生,豈非表示過去諸佛所行的布施並未達到究竟圓滿?所以很顯然地,圓滿布施的條件不是以身語業為主,而是以心(意業)為主。換句話說,是把自己所有的身、財和善根,一切易成慳吝、執著的對象都須徹底破除,至心施給他人,沒有一點點捨不得的意樂。不僅如此,連布施所得的果報也都回施有情,這樣的修持捨心,直到最究竟,才是圓滿的布施波羅蜜多。

如《入行論》云,「若除眾生貧,是施到彼岸,現有貧眾生,昔佛如何度?一切有及果,心與諸眾生,說名為施度,以是施即心。」故修布施波羅蜜多,現無財物可施於他,當由多門引發捨心,漸令增長。

如《入行論》所說:「如果要除盡了眾生的貧窮,才叫圓滿布施度的話,那麼以現時尚多貧苦眾生,如何能說過去諸佛圓滿了布施度呢?經典中有說,將一切自身所有及善果,至心樂意地布施眾生,使捨心達到究竟圓滿,就叫作圓滿布施度。所以,布施最重要的就是捨心。」修習布施波羅蜜多,雖然眼前沒有足夠財物可以施捨給他人,也要透過各種方便引發捨心、增長捨心。

卯二、轉趣發起布施方便

第二者唯盡破除身財慳吝,猶非布施波羅蜜多。慳是貪分,小乘羅漢并其種子無餘斷故,故非唯除慳執施障,須由至心發心施他一切所有。此須修習攝持過患,惠施勝利,故當宣說。

第二、趣入布施的方便

如果光是斷除對身財的慳悋心,這還不是布施波羅蜜多。慳悋,屬於貪煩惱所攝,小乘的阿羅漢不但貪欲不起現行,連貪的種子也可以完全斷除,因此並非單單斷除障礙布施的慳悋就足夠,還須以菩提心攝持,由衷生起將一切身財受用至誠布施他人之意樂,才叫作圓滿布施波羅蜜多。                             

為了修學圓滿的捨心,必須反覆地思惟慳悋的過患,及布施的勝利,以下說明。

《月燈經》云,「此腐爛色身,命亦動無主,如夢如幻化。愚夫由貪此,造極重惡業,而隨罪惡轉,不智被死乘,當往那洛迦。」此說身不潔淨,命常動搖如懸岩水,身命俱是隨業自在,無我主宰,觀其虛妄猶如夢幻滅除貪著。貪若未除則隨貪轉,造大惡行,而往惡趣。

《月燈經》中說:「色身很快壞滅,生命亦如夢幻般變化無常,身命二者皆無法自在。愚者卻貪愛我之身命,造作極大惡業,而只得隨著惡業流轉。加上沒有智慧,不知如何去除貪愛罪障,將來一定被死主送往有情地獄,受絕大的苦。」說明身體垢穢不淨,迅速壞滅;生命無常,如懸岩瀑水奔流而逝,身與命都完全隨業力而轉,並無自主之我。應該觀察生命如夢幻般虛妄,藉此滅除貪著。如果不滅除貪欲,就會隨貪著增上,而展轉造作惡行,墮往惡趣。

P263LL1〜P264LL1《修無邊門陀羅尼經》欲利亦復然。」

《修無邊門陀羅尼經》云,「諸有情鬥諍,根本為攝持,故於境斷愛,斷愛得總持。」《集學論》云,「如是我身心,一一剎那滅,若以無常身,垢穢常流注,得常淨菩提,豈非獲無價。」

《修無邊門陀羅尼經》說:「眾生之所以壽命短促(布施為長壽因),是因為互相爭鬥,而爭鬥的根本原因在於對一切的貪著不捨。如果對境時,能斷除貪著其中利益,才能避免鬥爭。故須如法修習,斷除與無明相應的貪愛,未來可以總持一切法。」《集學論》中說:「我的身與心,剎那剎那在壞滅,如果將這個無常又充滿罪垢的身體拿來修學佛法、行善,一旦證得恆常清淨的菩提果報,豈不等於獲得無價之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