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分認定方式-二度就業婦女視其勞保資料,因家庭因素退出職場逾2年以上,重返職場之婦女。 身分證明文件-二度就業婦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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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4 條 主管機關對下列自願就業人員,應訂定計畫,致力促進其就業;必要時,得發給相關津貼或補助金: 一、獨力負擔家計者。 二、中高齡者。 三、身心障礙者。 四、原住民。 五、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 六、長期失業者。 七、二度就業婦女。 八、家庭暴力被害人。 九、更生受保護人。 十、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 前項計畫應定期檢討,落實其成效。 主管機關對具照顧服務員資格且自願就業者,應提供相關協助措施。 第一項津貼或補助金之申請資格、金額、期間、經費來源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 常見問題(FAQ)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040.9.18 「銀髮再就業 婦女薪飛揚」座談會 張皇珍表示,台灣人口結構逐漸呈現高齡化的趨勢,加上受到少子化、女性結婚生子後離開職場等現象,勞參率逐年下降,縣府也施行多項措施,積極加強就業媒合,解決農村勞力不足,並開辦失業者職業訓練班,協助中高齡、二度就業婦女順利就業。 副縣長張皇珍、勞工處長張哲誠與會 柯呈枋指出,勞動部提供多項資源與就業促進方案,包括「職業訓練」、「僱用獎助」、「培力就業」、「中高齡職務再設計」等,創造友善職場環境,並藉由培訓,讓中高齡者及二度就業婦女族群能夠順利重返職場。 雲嘉南分署長柯呈枋簡報中高齡、二度就業婦女就業概況 座談會邀請若思知識互動公司顧問王金珠與雲林縣婦女保護協會執行長林銘珠專題演講,專業提供雇主們面對勞動力短缺的因應措施,並且精闢分析中高齡和二度就業婦女投入職場,具有技術及經驗豐富、工作意願及穩定度較高、負責任等方面的競爭優勢,並分享「玲蘭愛心早餐屋」成功打造友善婦女和中高齡求職者就業平台經驗,引起在場熱烈迴響。 有關中高齡者及二度就業婦女就業資訊,可洽各就業中心,有專人提供服務,或洽雲嘉南分署網站http://yct168.wda.gov.tw/index.jsp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