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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旅客应将携带的液态物品(液体、凝胶、气溶胶)盛放在容积不超过 100 毫升(ml)的容器内携带。对于容积超过 100 毫升(ml)的容器,即使该容器未装满液体,亦不允许随身携带,应办理交运; 2、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宽松地放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 1 升(L)、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塑料袋应完全封好。每名旅客每次只允许携带一个透明塑料袋。超出部分应办理交运; 3、盛装液态物品的塑料袋应在安检点单独接受安全检查;携带的婴儿奶粉/牛奶/母乳(需有婴儿随行)、糖尿病患者或者其他患者携带必需的液态药品,应经过安检,并向安检人员出示证明。自行购买的液态药品,应装在100ml 容器内,装在透明塑料袋中; 4、在候机隔离区内购买的液态物品可以带上飞机。 相关产品 额外行李购买>> 分享到: 打印此页 遵循步骤办理登机手续前 在安检处 关于携带液体物品(国际航班)乘坐国际航班时,禁止携带装入体积超过100ml(g)容器的所有液体物品登机。 关于作为携带登机手提行李的包装方法
透明塑料袋请各位旅客自行准备。便利店、家庭用品中心等也有销售。 ※每位旅客仅限携带一个透明塑料袋。 成田机场内销售重复密封夹链透明塑料袋的店铺 关于作为检查对象的液体物品以下物品也属于限制携带登机的液体物品。 除此以外,还有很多禁止携带的液体物品,详情请参阅下述液体物品清单。 禁止携带液体物品清单请看这里 详情请参阅国土交通省的网页。 出境手续后在免税商店购买的物品可以携带登机。办理出境手续后在免税店等商店购买的酒、化妆品类等液体物品不受上述限制,可以携带登机。(超过100ml的液体物品也可以携带) 此外,成田机场引进了STEBs,在国外机场转乘国际航班的旅客也能够在机场内免税商店购买超过100ml的液体物品。 出境手续后在免税商店购买的物品可以携带登机。为了保障飞机的安全飞行,登机前请所有旅客接受“安全检查”。 为了您能顺利通过安检……请确认携带登机限量限制液体物品规定,在家准备好携带登机的液体物品。 详情请参阅国土交通省的网页。 为使您顺利的通过安检,我们建议您将飞机上不使用的物品尽可能放入托运行李内托运。 随身携带液体和凝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只随身携带必需品 手提行李中的液体须知: - 1升塑料袋 手提行李规定液体单瓶包装(容器体积)不超过100毫升 - 药品,减肥食品和婴儿食品 对于在旅途中需要或在旅游目的地很难获得的药品和医疗上需要的特殊食品(如婴儿食品或减肥食品)可无定量限制携带。这些产品无需装入1升袋内进行运输,但也必须在安全检查时单独列示。安检人员可能会向您索取允许在手提行李中携带这些物品的运输证明(例如,医疗证明的形式)。 请注意,婴儿食品可不受量的限制携带。也就是说,如果您携带小于3岁的儿童旅行,则允许在旅行期间随身携带所需食品数量。请确保您所带的食品和液体是为婴儿准备的,即没有汽水,含咖啡因的饮料或其他类似的食品等等。 - 用于装免税商品的特殊,使用安全和拉链的塑胶袋(即“国际民航组织高级免税保安袋”ICAO STEB) 在机场免税商店或航空公司机舱内购买的免税商品,如果由销售人员将其封装在透明、附有拉链塑胶袋中(即“国际民航组织高级免税保安袋”ICAO STEB),并且附有日期及购买地点的销售收据。旅客即可携带其通过安检。 上述塑胶袋确保了旅客在欧盟区域内各机场转乘畅通无阻。此塑胶袋必须于抵达最后目的地之后,方可解开。 此规定不仅限于法兰克福机场的安检,也适用于欧盟内所有的机场安检,包括挪威,冰岛和瑞士。 第三国对随身携带的免税商品入境有限制吗? 请注意,第三国关于液体限量的规定可能与欧盟的规定有所差异。 尽管欧洲对旅客随身携带的免税商品数量没有要求,但各国海关对乘客携带入境的物品是有要求的,如果海关认为超出了合理的数量,则必须缴纳海关税。 因此我们建议您,在航班起飞前从各国驻外代表处等处了解当地现行液体限量相关规定。确保您入境畅通无阻。请注意,免税商店的工作人员并不一定了解所有的最新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