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飞机可以带多少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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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态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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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热食品

1、旅客应将携带的液态物品(液体、凝胶、气溶胶)盛放在容积不超过 100 毫升(ml)的容器内携带。对于容积超过 100 毫升(ml)的容器,即使该容器未装满液体,亦不允许随身携带,应办理交运;

2、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宽松地放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 1 升(L)、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塑料袋应完全封好。每名旅客每次只允许携带一个透明塑料袋。超出部分应办理交运;

3、盛装液态物品的塑料袋应在安检点单独接受安全检查;携带的婴儿奶粉/牛奶/母乳(需有婴儿随行)、糖尿病患者或者其他患者携带必需的液态药品,应经过安检,并向安检人员出示证明。自行购买的液态药品,应装在100ml 容器内,装在透明塑料袋中;

4、在候机隔离区内购买的液态物品可以带上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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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步骤

办理登机手续前
整理出准备随携带上航的液体、喷雾剂和发胶,若有可能,请在前往机场前做好准备。
准备装入手提行李中的液体、喷雾剂和发胶,必须装入容等于或小于100毫升的容器内(重量约等于100克)。
超过100毫升的容器应装入托运行李包或不带走。
容量超过100毫升的半满容器不能携带。
请把准备放在手提行李中的容器装入透明的自封塑料袋里。
塑料袋容量不得超过1升,即大约为20X20厘米或15X25厘米。大部分超市均有这类塑料袋出售。
塑料袋装满物品后,应能容易封好。若不容易封好,您应拿掉一些物品,每人仅限携带一个塑料袋。
请把塑料袋放在手提行李中容易拿到的地方。塑料袋要出示给安检人员检查。

在安检处
您应单独把塑料袋出示给安检人员检查。
抵达安检处时,您必须交出仍然携带的超过100毫升的任何液体、喷雾剂和发胶,包括免税商品。这些物品将被销毁。
安检人员可能会索要您需携带药品登机的证明,如将处方上的名字与您的登机牌作比对。
请脱掉大件外套。
您可能还要接受搜身检查。
这些规定同样适用于在美国国际机场转机的旅客。
很多机场只要通过安检处进入安全区,都可购买免税商品和饮料等物品,这些物品可以携带登机。

关于携带液体物品(国际航班)

携带液体物品登机有所限制(国际航班)

乘坐国际航班时,禁止携带装入体积超过100ml(g)容器的所有液体物品登机。
但下列情况则可携带。 ※100ml(g)=3.4盎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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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飞机可以带多少液体

关于作为携带登机手提行李的包装方法

  • ・将液体物品装进100ml(g)以下的容器,放进1公升以下可重复密封夹链的透明塑料袋中,并留有一定空间。 ※即便装入100ml以下的容器,若未放进透明塑料袋内,也无法携带登机。

  • ・用于携带登机的透明塑料袋的尺寸规格为:长20㎝以下×宽20㎝以下。带折边的塑料袋容量将超过1公升,不可使用。

透明塑料袋请各位旅客自行准备。便利店、家庭用品中心等也有销售。 ※每位旅客仅限携带一个透明塑料袋。

成田机场内销售重复密封夹链透明塑料袋的店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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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作为检查对象的液体物品

以下物品也属于限制携带登机的液体物品。
如果超过100ml(g),则需在安全检查站将其丢弃,请您一定事先仔细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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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以外,还有很多禁止携带的液体物品,详情请参阅下述液体物品清单。
凝胶、喷雾剂等也禁止携带,请注意。

禁止携带液体物品清单请看这里
(PDF:70KB)

详情请参阅国土交通省的网页。

出境手续后在免税商店购买的物品可以携带登机。

办理出境手续后在免税店等商店购买的酒、化妆品类等液体物品不受上述限制,可以携带登机。(超过100ml的液体物品也可以携带)
详情请向您所搭乘的航空公司查询。

此外,成田机场引进了STEBs,在国外机场转乘国际航班的旅客也能够在机场内免税商店购买超过100ml的液体物品。
详情请看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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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手续后在免税商店购买的物品可以携带登机。

为了保障飞机的安全飞行,登机前请所有旅客接受“安全检查”。
我们把“安全检查”后的区域,称为确保安全的“危险物品等携带限制区域”。
危险物品等携带限制区域是所有旅客的携带物品均接受检查后的区域,与机舱内的安全等级相同。因此,危险物品等携带限制区域同等于机舱内,可以购买液体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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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您能顺利通过安检……

请确认携带登机限量限制液体物品规定,在家准备好携带登机的液体物品。
另外,如果携带液体物品登机,通过X光检查时,请将液体物品与手提行李分开,放入托盘接受检查,即可顺利通过安检。

详情请参阅国土交通省的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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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您顺利的通过安检,我们建议您将飞机上不使用的物品尽可能放入托运行李内托运。

随身携带液体和凝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只随身携带必需品

手提行李中的液体须知:

- 1升塑料袋

手提行李规定液体单瓶包装(容器体积)不超过100毫升
所有容器必须能够轻松地放进一个容积为 1 升的透明、可重复密封的塑料袋中 (比方说:一个常规的带拉链的冷冻袋)
每位旅客仅允许携带1个1升塑料袋,袋内总数不超过1000毫升(1 升)液体
该塑料袋必须可以从手提行李中取出,单独出示给机场安检人员

- 药品,减肥食品和婴儿食品

对于在旅途中需要或在旅游目的地很难获得的药品和医疗上需要的特殊食品(如婴儿食品或减肥食品)可无定量限制携带。这些产品无需装入1升袋内进行运输,但也必须在安全检查时单独列示。安检人员可能会向您索取允许在手提行李中携带这些物品的运输证明(例如,医疗证明的形式)。

请注意,婴儿食品可不受量的限制携带。也就是说,如果您携带小于3岁的儿童旅行,则允许在旅行期间随身携带所需食品数量。请确保您所带的食品和液体是为婴儿准备的,即没有汽水,含咖啡因的饮料或其他类似的食品等等。

- 用于装免税商品的特殊,使用安全和拉链的塑胶袋(即“国际民航组织高级免税保安袋”ICAO STEB)

在机场免税商店或航空公司机舱内购买的免税商品,如果由销售人员将其封装在透明、附有拉链塑胶袋中(即“国际民航组织高级免税保安袋”ICAO STEB),并且附有日期及购买地点的销售收据。旅客即可携带其通过安检。

上述塑胶袋确保了旅客在欧盟区域内各机场转乘畅通无阻。此塑胶袋必须于抵达最后目的地之后,方可解开。

此规定不仅限于法兰克福机场的安检,也适用于欧盟内所有的机场安检,包括挪威,冰岛和瑞士。

第三国对随身携带的免税商品入境有限制吗?

请注意,第三国关于液体限量的规定可能与欧盟的规定有所差异。

尽管欧洲对旅客随身携带的免税商品数量没有要求,但各国海关对乘客携带入境的物品是有要求的,如果海关认为超出了合理的数量,则必须缴纳海关税。

因此我们建议您,在航班起飞前从各国驻外代表处等处了解当地现行液体限量相关规定。确保您入境畅通无阻。请注意,免税商店的工作人员并不一定了解所有的最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