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契約 Show 抵押權 假扣押 強制執行程序 動產抵押 質權 假處分 約需多少時間才能以假扣押查封債務人財產? 聲請假扣押裁定所需時間大約須一至二週,各法院所需時間並不相同。又假扣押之執行因在保全將來之強制執行,具有緊急性,依各級法院辦案期限規則的規定,假扣押執行事件應於聲請狀後五日內辦理完畢,如當事人親自到場請求及時辦理者,應自收到聲請狀後二日內辦理完畢。 又須注意的是,強制執行法第一百三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債權人收受假扣押裁定後已逾三十日者,不得聲請執行。其理由為假扣押既具有緊急性,如債權人取得准許假扣押裁定後,卻久不執行,即與保全之目的有違。 發佈日期:0000-00-00 延伸閱讀:聲請假扣押為何須提供擔保?能否儘量降低擔保金? 假扣押、假處分、假執行傻傻分不清?要防債務人脫產,先搞懂假扣押意思再行動!讓律師講解聲請假扣押條件給你聽,告訴你假扣押擔保金要付多少、怎麼付,接著再帶你一步步照著假扣押程序走,透過法律取回你該有的權益!(文章內有提供免費法律諮詢)
一、假扣押 假處分的差別?常有民眾因為別人欠錢不還,想走法律程序討回權益,卻常把「假處分假扣押」或「假執行假扣押」搞混成一團,雖然都是為了防止「向他人借錢的債務人」脫產,使「借他人錢的債權人」拿不回自己的錢,但其實這3者本質上是有差別的,用簡單的概念來說:
本篇文章先跟大家介紹假扣押的詳細資訊,假處分與假執行擇日再談。 (一) 什麼是假扣押?上述有提到,假扣押是為了防止債務人「脫產」,但假扣押意思可能跟你想的不一樣! 「假」字不是指真假,而是「暫時」的意思!假扣押就是「暫時扣押債務人的金錢」,不讓他隨意轉移到別人名下,或做出其他處理,是一種保障債權人權益的保全程序。 ★假扣押有這些特點:
由於一旦執行假扣押,債務人的資金就完全無法動用,可能會導致債務人周轉不靈或陷入經濟危機,所以法律規定,債權人聲請假扣押必須要有「必要性」,下列帶你細數假扣押有哪些聲請的必要條件。 (二) 聲請假扣押條件有哪些?
所以聲請假扣押條件1:必須要是金錢債權人要聲請假扣押,目的物除了現金,法條上提到「得易為金錢」也可以,例如像黃金、鑽石等有立即、特定時價可以換算成金錢的財物! 如果是土地、不動產等價格浮動或由所有人自行定價的財物就不是假扣押的聲請範疇,債權人要聲請的是假處分! 聲請假扣押條件2:必須要有「強制執行」上的困難若債務人其實沒有打算要脫產,或是債務人本身有足夠財力,真要進行強制執行的話,債權人是可以順利拿回錢,這樣就不能(法院也會認為沒有必要)聲請假扣押。 至於要讓法院覺得「符合強制執行困難」,有可能會讓債權人權益受到損害的程度,包含這些狀況:
如果債務人的行為符合這些狀況,為了避免債權人拿不回錢,法官在綜合各方考量後,就可能同意假扣押。 二、假扣押擔保金是什麼?要付多少?因為假扣押對債務人經濟有很大的影響,考量債務人權益,也為了避免債權人濫用假扣押,所以法院特別設立「擔保金」的機制。
也就是實務上「債權人聲請假扣押都需要擔保金」,金額由法官定奪,通常債權人需要支付「請求金額的3分之1」作為擔保金(確切金額仍是由法官裁量)。 但為了保障經濟狀況有困難的債權人,避免因為籌不到擔保金只好放棄聲請假扣押,因此法律針對特殊狀況有減低金額的配套措施,符合第4項條件的債權人,需給付的擔保金「最高不超過請求金額的10分之1」。 舉例來說,A要向B討120萬欠款,向法院聲請假扣押,不論理由充不充足,經法院評估過後可行的話,都可以請A付擔保金:
(一) 假扣押擔保金的支付方式假如擔保金額很大,難道要大費周章運一筆現金到法院嗎?為了便民,除了用現金支付擔保金,法院也接受這些方法:
因為已經把錢交給法院了,所以若之後債權人想把假扣押擔保金取回,也必須要滿足某些要件並向法院聲請才行,這部分之後再詳細談。 三、聲請假扣押程序當債權人討錢討到很無力,對方還有脫產嫌疑,害怕拿不回錢,只好上網搜尋「如何申請假扣押」想自力救濟(小提醒:「聲請」才是正確用法),但如果你手上有一筆錢可以當擔保金,證據也準備好了,那接下來就讓律師一步步教你如何聲請假扣押!
(一) 聲請假扣押的時間點
(二) 債務人撤銷假扣押裁定的其他方式除了債權人錯過時效會被債務人撤銷假扣押之外,為了不要讓債務人被假扣押弄得無法喘息,下列這些狀況發生時,債務人都可以聲請撤銷假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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