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人銷售由其全權決定運用標的之投資型保險下列哪項資格條件不符合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第19條第1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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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8 保險人銷售由其全權決定運用標的之投資型保險,下列哪項資格條件不符合「投資型保 險投資管理辦法」第19條第1項規定:
(A)國外投資部分採用計算風險值評估風險,並 每週至少控管乙次
(B)最近一年自有資本與風險資本之比率達180%
(C)最近一年內未有 遭主管機關重大裁罰或罰鍰累計達新台幣二百萬元
(D)最近一年內之綜合評分值為人身保 險業由低而高排名前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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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幣收付非投資型保險商品- 106 年 - 外幣收付非投資型保險商品測驗-第二章 以外幣收付之人身保險業概論(Q246)101-200#17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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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人銷售由其全權決定運用標的之投資型保險下列哪項資格條件不符合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第19條第1項規定

weitenko 國三下 (2016/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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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人銷售由其全權決定運用標的之投資型保險下列哪項資格條件不符合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第19條第1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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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i09292002 小三下 (2015/07/17)
C.也不符合!不是要三百萬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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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人銷售由其全權決定運用標的之投資型保險下列哪項資格條件不符合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第19條第1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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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30616 國三下 (2016/04/10)
300萬以內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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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二自然下第一次

16.附圖為工業上煉鐵的高爐裝 置,在高爐中,鐵主要是經由 下面的反應生成: Fe2O3+3 CO → 2 Fe+3 CO2 ,請選出以下正確的敘述? (A)CO 當還原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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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一地理上第三次

※請依據圖(五)台灣氣候圖及氣候資料表,回答第 20-22 題。【題組】20、上表為台灣某地的氣候資料,該地的年溫差是多少℃? (A)24℃ (B)18℃ (C)12℃ (D)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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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5 保險人銷售由其全權決定運用標的之投資型保險,下列哪項資格條件不符合「投資 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第 19 條第 1 項規定:
(A)國外投資部分採用計算風險值評估 風險,並每週至少控管乙次
(B)最近一年自有資本與風險資本之比率達 180%
(C)最近 一年內未有遭主管機關重大裁罰或罰鍰累計達新台幣二百萬元
(D)最近一年內之綜 合評分值為人身保險業由低而高排名前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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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幣收付非投資型保險商品- 106 年 - 106年外幣公版題庫-以外幣收付之人身保險業概論101-200#64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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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人銷售由其全權決定運用標的之投資型保險下列哪項資格條件不符合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第19條第1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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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丞皓 小三上 (2017/09/05)

最近一年自有資本與風險資本之比率達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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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二社會上第三次

18.中國近代傳統農業活動產生很大的變化,如東北的水稻種 植、西北內陸水果、花卉和香料等經濟作物的經營,甚至傳 統自給性、規模小的游牧也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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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三理化上第一次

18.( )將一枚硬幣與一根羽毛放入真空玻璃管內。將玻璃管迅速倒轉使兩者同時落下,觀察發現 兩者同時到達管底,其原因為下列何者?(A)兩者加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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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人銷售由其全權決定運用標的之投資型保險,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一、最近一年之自有資本與風險資本之比率符合本法第一百四十三條之四第一項之適足比率。

二、最近一年內未有遭主管機關重大裁罰及處分者,或受處分情事已獲具體改善經主管機關認可者。

三、國外投資部分已採用計算風險值評估風險,並每週至少控管乙次。

四、董事會中設有風險控管委員會或於公司內部設置風險控管部門及風控長或職務相當之人,並實際負責公司整體風險控管。

五、最近一年公平待客原則評核結果為人身保險業前百分之八十。但提出合理說明並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前項第二款所稱重大裁罰及處分,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處理違反金融法令重大裁罰措施之對外公布說明辦法第二條所定各款之情事。

第一項第三款所稱之風險值,係指按週為基礎、樣本期間至少三年,或按日為基礎、樣本期間至少一年,樣本之資料至少每週更新一次,以至少百分之九十九的信賴水準,計算十個交易日之風險值,且須每月進行回溯測試。

保險人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申請兼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前,應先經主管機關認可其符合第一項所定資格。


保險人銷售由其全權決定運用標的之投資型保險,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一、最近一年之自有資本與風險資本之比率符合本法第一百四十三條之四第一項之適足比率。

二、最近一年內未有遭主管機關重大裁罰及處分者,或受處分情事已獲具體改善經主管機關認可者。

三、國外投資部分已採用計算風險值評估風險,並每週至少控管乙次。

四、董事會中設有風險控管委員會或於公司內部設置風險控管部門及風控長或職務相當之人,並實際負責公司整體風險控管。

五、最近一年公平待客原則評核結果為人身保險業前百分之八十。但提出合理說明並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前項第二款所稱重大裁罰及處分,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處理違反金融法令重大裁罰措施之對外公布說明辦法第二條所定各款之情事。

第一項第三款所稱之風險值,係指按週為基礎、樣本期間至少三年,或按日為基礎、樣本期間至少一年,樣本之資料至少每週更新一次,以至少百分之九十九的信賴水準,計算十個交易日之風險值,且須每月進行回溯測試。

保險人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申請兼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前,應先經主管機關認可其符合第一項所定資格。


第 二 章 由保險人全權決定運用標的之投資型保險

保險人銷售由其全權決定運用標的之投資型保險,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一、最近一年之自有資本與風險資本之比率符合本法第一百四十三條之四 第一項之適足比率。 二、最近一年內未有遭主管機關重大裁罰及處分者,或受處分情事已獲具 體改善經主管機關認可者。 三、國外投資部分已採用計算風險值評估風險,並每週至少控管乙次。 四、董事會中設有風險控管委員會或於公司內部設置風險控管部門及風控 長或職務相當之人,並實際負責公司整體風險控管。 五、最近一年公平待客原則評核結果為人身保險業前百分之八十。但提出 合理說明並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前項第二款所稱重大裁罰及處分,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處理違反金融法 令重大裁罰措施之對外公布說明辦法第二條所定各款之情事。 第一項第三款所稱之風險值,係指按週為基礎、樣本期間至少三年,或按 日為基礎、樣本期間至少一年,樣本之資料至少每週更新一次,以至少百 分之九十九的信賴水準,計算十個交易日之風險值,且須每月進行回溯測 試。 保險人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申請兼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前,應先經主 管機關認可其符合第一項所定資格。

保險人經許可以委任方式兼營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資產全權委託投資業務 者,係指保險人銷售由其全權決定運用標的之投資型保險(以下簡稱全委 投資型保險)業務。 全委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資產之運用方式,以由保險人全權決定運用為限 。

全委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之資產,應依第六條第三項及第四項規定按保險 商品別分別獨立保管。

全委投資型保險之保險契約及保險商品說明書,除應符合投資型保險資訊 揭露應遵循事項及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 業務管理辦法規定之應載事項外,並應分別載明下列事項: 一、保險契約: (一)保險契約轉換條款。 (二)越權交易之責任歸屬。 (三)其他經主管機關規定應記載事項。 二、保險商品說明書: (一)全委投資型保險之性質、範圍、經營原則、收費方式、禁止規定、 保戶、保險人及保管機構之法律關係及運作方式等事項。 (二)運用委託投資資產之分析方法、資訊來源及投資策略。 (三)經營全委投資型保險業務之部門主管及業務人員之學歷與經歷。 (四)最近二年度損益表及資產負債表。 (五)因業務發生訴訟或非訟事件之說明。 (六)投資或交易風險警語、投資或交易標的之特性、可能之風險及法令 限制。 前項說明書如有重大影響保戶權益事項之變更,應向主管機關報備。 全委投資型保險之保險契約及相關資料,於契約終止或失效後至少保存五 年。

全委投資型保險契約之要保人得向保險人申請轉換為不同投資方針之全委 投資型保險契約,且除因險種、保險期間或保險金額改變所致危險增加之 情形外,保險人不得拒絕。 保險人受理契約轉換之申請,應訂定契約轉換及紛爭調處辦法並公告之; 如有收取契約轉換費用者,保險人於受理轉換申請時,應事先告知要保人 。

全委投資型保險契約於簽訂後,因法令變更致其投資或交易範圍有增減時 ,保險人應以不低於六十日之期間內通知要保人。 要保人於前項期間內表示異議而向保險人申請終止保險契約者,保險人不 得向要保人收取任何解約費用。

全委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之會計制度應依一般公認會計原則、同業公會釐 訂之規範及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除保險契約另有約定外,保險人應於每一營業日就各全委投資型保險專設 帳簿分別計算其每一要保人之保單帳戶價值。

保險人應就各全委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分別造具帳簿,載明該全委投資型 保險專設帳簿之處理狀況,並定期編製運用狀況報告書。 保險人應於會計年度終了後四個月內,就各全委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分別 編具全委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資產年度決算報告,經會計師查核簽證後函 報主管機關備查,並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