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管法細胞治療技術

目前中附醫與花蓮慈濟的3段收費方式相仿,不同的只是個別療程的總價格不一樣,花蓮慈濟提供CIK細胞(細胞因子誘導殺手細胞)治療第4期實體癌的1次療程,總共要施打4劑CIK細胞,平均每劑輸注價格20多萬元,整個療程大概是109萬元。而中附醫則是使用DC(樹突)細胞治療第4期與1~3期標準治療無效的實體癌,整個療程要打10針,總費用為180萬元,平均每針施打時要付費15萬元。

據了解,11月才剛獲准以CIK細胞治療第4期實體癌的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雖尚未正式進行患者的治療,但是業界已傳出可能是《特管法》之下,第1個療程定價低於百萬元的癌症免疫細胞治療。

儘管不同細胞與不同醫院療程的價格無法直接相比,但是從目前幾家醫院的定價來看,癌症細胞治療的百萬元水平跑不掉,也因為《特管法》下的細胞治療為自費醫療,一般民間保險能不能給付,也就成了患者與家屬關注的重點。

很可惜,保險不給付。細胞治療太過新穎,活細胞目前並不算是藥,臨床上的療效證據也還不是非常明確與全面,會因為患者身體狀況與細胞品質等等而異,因此保險公司無法提出相關的保險給付標準,仍在積極研究中。(延伸閱讀:細胞治療收費喬不定 一年僅通過4件審核)

不過,花蓮慈濟與中附醫皆透露,病人目前會透過私人保險的住院費用給付或是實支實付,來取得一些保險公司的協助,而醫院也會盡量在開立收據時詳細寫清楚,讓保險公司明白這是醫療行為,進而協助負擔部分費用。

雖說細胞治療定價高,但許多民眾依然會向醫院或醫師提出詢問。花蓮慈濟醫院基因暨幹細胞研製中心主任孫立易表示,醫院接到相當多的電詢,其中3/4屬於癌症病患,1/4為腦中風患者,也有少數詢問退化性關節炎,整體而言仍是救命的需求最大。

中附醫拿到兩個不同期別癌症的《特管法》核准,收治病患的速度也最快,截至12月6日止,透過該院細胞治療中心洽詢的民眾近600位,約診人數也超過200位,正式簽約者多達41例。

醫院面對自費細胞治療抱持相當嚴謹的態度,就算評估該病患適合搭配細胞治療,也是會再三溝通確認意願,必須確定患者理解「花大錢不等於療效定如預期」。目前為止,花蓮慈濟對外公布兩例施行細胞治療的患者,都是直腸─乙狀結腸癌且已經轉移的患者,因為尚未達到評估時間點,無法對療效下斷語。不過花蓮慈濟醫師李啟誠表示,可以確定到目前為止病人安全沒有問題,也沒有治療相關副作用產生,且有看到病情穩定的作用。(延伸閱讀:台灣展現實力!郭台銘解決醫療問題要結合大數據、人工智慧與IOT)

值得留意的是,現階段在《特管法》之下執行的自體細胞治療,醫師都有採用「合併療法」的共識,也就是結合既有治療方式再輔以細胞治療,並不能只靠自體免疫細胞治療。如李啟誠所言:「免疫細胞治療最好能搭配原有不錯的抗癌治療,由免疫細胞擔任有利助攻的角色,讓整個合併治療增加患者存活期。細胞治療不是仙丹妙藥,第1階段的細胞治療希望達到3個目標,延長存活期、控制病情讓腫瘤縮小、生活品質好一點。」

另一方面,中附醫截至12月初公布的數據,共有7位患者已經開始回輸自體細胞,包括1例攝護腺癌、3例大腸直腸癌、3例乳癌。該院細胞治療中心代理副主任張伸吉表示,第1例收治的第4期攝護腺癌患者已出現肺及骨轉移,在合併標準治療與自體樹突細胞治療3個月後,已經偵測不到肺、骨轉移,腫瘤指數(PSA)也趨近於零。

張伸吉強調,每位患者的狀況都不一樣,有人施打自體樹突細胞之後,腫瘤指數馬上下來,但也有患者剛開始輸注時腫瘤指數持續上升,這些都會讓醫師愈來愈有經驗,更知道如何篩選合適的患者,以及什麼樣的合併治療相對有效果。張伸吉所言,正是台灣施行《特管法》的初衷之一,除了讓有需要的患者不必遠渡重洋尋求治療,也希望透過真實世界的臨床經驗,讓台灣的細胞治療無論是在醫療技術或是產業發展上,能走得更久更穩更遠。

一、人體細胞組織物:指人體細胞、組織、體液,或經非基因工程之實驗操作產生含有細胞之衍生物質。

二、特定醫療技術:指細胞治療技術、特定美容醫學手術或其他應限制操作機構及人員資格,始得施行之醫療技術。

三、細胞治療技術:指使用無結合藥物之人體細胞組織物,重建人體構造、機能或治療疾病之技術。但不包括下列技術:

四、特定美容醫學手術:指眼、鼻、耳、顱顏、胸、腹之整形,植髮、削骨、拉皮、自體脂肪移植、抽脂、包皮環切術外之生殖器整形,或其他單純改善身體外觀之手術。

五、特定檢查、檢驗:指實驗室開發檢測(Laboratory Developed Tests,LDTs)或其他應限制操作機構及人員資格,始得施行之檢查、檢驗。

六、實驗室開發檢測:指為診察、診斷或治療特定病人或疾病之目的,由認證實驗室自行建立及使用之檢測。

七、特定實驗室:指由非醫療機構設立,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提供實驗室開發檢測之實驗室。

「2018 年以前,台灣的生技展主軸大部分都是營養食品。然而 2019 年開始,你會驚訝的發現,細胞產業的能量瞬間爆發!截至目前為止,衛福部已經通過 95 件申請案,且有 21 家細胞製備場所(CPU)通過核准。短短 3 年前,這些數字都還是 0。」林泰元教授一語破題。

生技產業與其他行業不同,其研發時機動輒即是數十年,且需要通過各式查驗登記,才能得到執照。若是沒有法律政策鼓勵,生技產業在台灣是非常困難的投資領域。「尤其是細胞治療不同於傳統小分子藥品,其審查方式亦不同於從 1930 年開始美國 FDA 施行了快 100 年的醫藥審查規範,」林泰元教授指出,因此細胞治療在國際範圍內,才會如此舉步維艱。

然而,台灣政府做了一個相當大膽的決定,細胞治療因為技術新穎,難以打造一個「大門」來規範,那麼衛福部就幫細胞治療打造了一個「側門」,透過許可的方式,讓醫療機構、廠商有機會將技術化為應用。

「台灣政府這麼做是很有勇氣的,目前也就只有日本有類似的許可制度。」短短 3 年內,產業瞬間有指數型的成長。」台灣過去的研發能量就相當充沛,法規已開放立刻遍地開花,對此,林泰元教授給予《特管辦法》相當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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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細胞治療 3 大困境:開特許卻無正式法規、成本高、難走向國際

一、法規等級不夠高
然而,《特管辦法》並非只有優點。林泰元教授指出,雖然《特管辦法》的調整彈性大,但只是個位階較低的管理辦法。「半開玩笑來說,我們現在需要一個大門,這個大門還沒有出來,所以我們開了一個側門,所以我們現在把側門當大門在走。」

「《特管辦法》開了第一槍,但是要何去何從,還是要看資金、技術跟法規更新。」他建議,若是能夠如《醫師法》、《藥事法》成為正式法規,在管理上才能夠更加面面俱到。

二、審查制度讓成本提高
其實,按照《特管辦法》目前的規範,台灣的細胞治療費用所費不貲。許多病友團體抱怨,為何台灣的治療費用是其他國的倍數。追根究底,在於台灣政府雖然大膽的開了這個「側門」,但還是希望透過案件許可的方式,來管理治療品質,避免醫療意外發生。

以日本為例,同樣大量扶植細胞產業的日本,採取的是自由診療方式,只要提出即可執行,因此有許多檯面下的醫療事故會發生。

相比起來,台灣則是需要核准、回報,做一次試劑,就必須另做兩劑送審。「日本的價格除以三大概就是台灣的,」林泰元教授分析,畢竟,若是政府放任細胞治療直接執行,出了意外,沒有誰能夠負責。

三、《特管辦法》無法走向國際
許多人將《特管辦法》視為台灣細胞治療躍上國際舞台的跳板,但是林泰元教授指出,《特管辦法》只是台灣的一個位階不高的管理辦法,

「《特管辦法》一開,大部分廠商都朝著特管的方式做申請,忽略了傳統的臨床試驗。」走臨床是由廠商出錢,走《特管》則是廠商收錢病人付錢,很自然的,台灣的《特管》的案例一直在增加,但是臨床實驗,已經很久沒有收案了。

解套的辦法無他,除了透過《特管辦法》讓病人有機會使用治療,廠商還是需要老老實實完整臨床試驗,才有望走上國際高度。「《特管辦法》確實開了方便之門,但是沒有臨床試驗支持,只滿足於島內需求,無法拉長變成國際認可的結果。」

林泰元教授總結,《特管辦法》有好有壞,短期來說確實帶動了產業;對於長遠來講,卻不見得一定加分。想要走得長遠,最後還是要回到正常面,做規範的臨床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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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逃避臨床試驗!才能帶領台灣細胞治療走向國際

細胞治療充滿了未來感,各界對它的期待都很高。然而,它跟傳統的小分子藥物很不一樣。大家對於藥物的期望,是希望藥物達到緩解 (relieve) 或是修復 (repair);而大家對於細胞的期望,則更集中在再生 (regeneration) 上。因此,未來是否有機會讓兩者相輔相成,現階段來說,我們仍了解得太少。

「細胞治療不像藥物會代謝、容易追蹤,進入人體後,它會分化,會根據所在位置,出現不同的結果。」林泰元教授指出細胞治療不像藥物,可以靠著抽血、驗尿追蹤,細胞在臨床實驗的追蹤上,有其困難性。

即使是現在,當一名病人順利透過細胞治療痊癒了,專家也很難 100% 肯定的說出來,究竟是細胞在哪個環節、起到了什麼功效,藉此治療了疾病。若是依據現行的審查法規,幾乎可說,細胞治療令人無從分析。

如何逆轉現況?答案還需要從科研端找。林泰元教授呼籲,學研界、產業界不能只想著短期內如何用細胞賺錢,而是要思考如何才能觀察細胞進入體內到底發生什麼事情。

細胞治療已經是近年來的科研焦點,林泰元教授預言,大約在 3 到 5 年內,追蹤細胞的問題,一定會有所突破。

醫學中心帶頭!解決醫療困境、急症問題,將迎來台灣的明星產品

如何讓台灣的細胞治療跑更快?台灣的醫療能量以及醫師素質傲視全球,許多專家認為,讓醫師與醫學中心帶領細胞治療技術的進步,是一條最適宜的道路。

然而事實是,細胞治療的價格高昂,但是製造的成本也十分龐大,因此病人支付的前,大部分用來支付給廠商,接下來是執行治療的醫院,最後實際給執行醫師的補貼可說寥寥無幾。

主治醫師既無法保證細胞治療的成效,又無法取得應有的收益,還需要承受來自病人斷的所有壓力。因此,願意執行這項新穎醫療技術的醫師,就目前來說確實是少數。這也是目前治療難以大量執行的原因之一。

不過林泰元教授表示,任何時代都有相應的醫療困境,正是因為我們取得了技術突破,才會面臨新的問題。「目前幾乎所有醫學中心都有細胞治療的案子,當全台灣的醫學中心都跳下去做,大家就會知道,這非同小可。」另一方面,對於願意嘗試的醫師,也應該給予更大的支持。

衛福部《特管辦法》上路三年多,迄今累積114件細胞治療案核可,全臺41家醫院、20家細胞製程業者熱烈響應,但民眾至今仍不清楚細胞治療成效究竟如何?衛福部常務次長石崇良表示,目前預計以退化性關節炎治療收案數據,與健康大數據資料庫進行真實世界研究,以提供具科學性的成效報告,但癌友最關切的癌症免疫細胞治療,仍需要更多的時間累積病例才能分析。

撰文/吳培安


衛生福利部《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簡稱《特管辦法》)開放六大類自體細胞治療,透過醫院專科醫師和擁有優良組織規範認證(GTP)資格的細胞製備中心(cell processing unit, CPU)的業者合作,得以依據《特管辦法》附表三,提出六大類細胞治療項目施行計畫申請。

自2018年9月上路三年多,至2021年12月13日為止共累積至114件,全臺已經有41家醫院、20家細胞治療CPU業者成功取得核可;雖然衛福部尚未公布最新統計數字,但統計至2020年底、核准64件細胞治療計畫時,全臺總收案已達到307人。(圖一)

然而,這些療法,要價往往動輒數十萬元、完整療程甚至可達百萬元,但主管機關至今仍未公布各類型細胞治療的成效報告。如何以具體的療效追蹤數據說服民眾、把關醫療品質,成為政府推動創新再生醫療的重大挑戰。

對此,衛福部常務次長石崇良表示,衛福部正依據「特管辦法細胞治療技術銜接細胞製劑應檢附技術性資料指引」,透過國衛院群體健康科學研究所與業者合作,從政府跨部會建立的「健康大數據永續平台」中,篩選出足以作為對照的患者電子病歷,與細胞治療業者的真實世界數據(Real-World Data, RWD)做比對。

石崇良表示,「現在還需要一段時間追蹤。倘若這樣的嘗試成功,日後就能將具備科學性的統計報告提供給民眾參考,也有機會成為日後業者申請查驗登記時的參考資料,有望縮短上市時間。」

現任衛福部醫事司司長衛福部常務次長石崇良表示,期待在2022年就能通過「再生醫療三法」,建立全面性的法規環境。(攝影 / 吳培安)

特管辦法41家醫院

20家細胞製備業者熱烈響應

截至12月13日,全臺已有41家醫院、20家細胞治療CPU業者成功取得核可。

不過,如果不是同醫院、同CPU、同適應症的申請案,都必須重新申請,視為獨立的申請項目。(註:亦有醫院與自建CPU醫院

當前六大類細胞治療項目,依核可件數由多至少為:88件自體免疫細胞治療、9件自體軟骨細胞治療、7件自體骨髓間質幹細胞治療、7件脂肪幹細胞移植、3件自體纖維母細胞移植;至於CD34+篩選周邊血幹細胞,目前還沒有項目獲得核可。(表一)

而以適應症來看,114件細胞治療申請案之中,有88件都是針對癌症;17件是針對退化性關節炎及膝關節軟骨缺損,或僅針對膝關節軟骨缺損;4件是針對皮膚缺陷(皺紋、凹洞及疤痕填補修復、皮下及軟組織缺損);3件針對脊椎損傷,2件針對慢性或滿六週未癒合的困難傷口。

目前衛福部僅開放「自體」(Autologous)用途的細胞移植或治療,必須仰賴醫院專科醫師,由患者取出特定的細胞,經由CPU業者的細胞製備程序加以擴增,再透過輸注或手術送回患者體內。透過健康捐贈者提供細胞的「異體」(allogenic)細胞療法,目前仍不在《特管辦法》開放範圍內。

癌症免疫細胞治療最受業者期待

佔總件數超過75%

114件獲核可細胞治療計畫中,就有多達88件是癌症免疫細胞治療,顯見衛福部透過《特管辦法》開放細胞治療的重大期待之一,就是為治療選擇有限的癌症患者,提供新的治療選項,免疫細胞治療也可說是《特管辦法》中業者最躍躍欲試的開放項目。

88件之中,光是實體癌(solid tumor)治療就多達83件,其中65件是實體癌第四期、18件是經過標準治療無效的第一至第三期實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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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吳培安

石橋を叩いて渡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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