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通安全政策 | 隱私權聲明 |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地址 : (108459) 臺北市萬華區中華路1段2號 (位置圖) 上班時間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30~12:30下午1:30~5:30 (服務時間) 總局電話 : (02)2311-3711; 傳真號碼 : (02)2389-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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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311-3711 更新日期:112-01-05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自108年1月1日起,符合衛生福利部公告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今(109)年5月申報108年度綜合所得稅時新增「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下稱長照扣除額)」,每人每年定額扣除12萬元,並訂定排除適用規定。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桃園市榮民服務處 榮服處網站 Line@群組 歡迎蒞臨桃園市榮民服務處全球資訊網 瀏覽次數:3980748 資通安全政策 | 隱私權宣告 |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地址:403401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68號 位置圖 | 本局所屬單位聯絡方式 免付費電話(限辦公時間提供服務):0800-000-321(稅務問題),手機請撥市話號碼 意見信箱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版權所有 © 2013 最佳瀏覽解析度1024 x 768 建議使用Edge,Chrome 30,Firefox 27,Safari 7 以上版本瀏覽器 109年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之適用資格及應檢具文件 今(108)年7月24日修正公布「所得稅法」第17條,增訂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下稱長照扣除額),符合衛生福利部(下稱衛福部)今年10月23日衛部顧字第1081962863號令之「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詳附件1),每人每年定額減除長照扣除額新臺幣(下同)12萬元,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扣除:
財政部進一步表示,配合上開規定追溯自今年1月1日施行,民眾於109年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即可適用,各地區國稅局將積極宣導並設立諮詢窗口(詳附件4),供民眾詢問相關問題,使新制順利實施。 新聞稿聯絡人:王科長俊龍 發布單位:財政部賦稅署 發布日期:2019-11-28 更新日期:2019-11-28 點閱次數:4460 附件下載附件圖檔瀏覽
申報108年度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適用對象及應檢附證明文件 高雄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如符合衛生福利部(下稱衛福部)公告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109年5月申報108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即可列報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下稱長照扣除額),每人每年定額減除新臺幣(下同)12萬元。
發布單位: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發布日期:2020-01-17 更新日期:2020-05-13 點閱次數:3134 附件下載附件圖檔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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