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201520社區總幹事自雇或外包,宜考量週詳再做決定以下取自網路,可供管委會參考 自雇與外包必須顧及下列因素,再由管委會決定之 但在此提醒請注意與物業管理公司的契約,內容的條文要注意社區權益,以免反失去外包的保障而發生事故無從求償,所以請主委與副主委再詳看契約,明白其權利義務,謝謝 近日,部分住戶看了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資料後,非常關心服務中心委外的問題,並認為為何要排除住戶擔任服務中心員工,是否太不近人情?讓我覺得住在那麼富有人情味的社區,真是令人感到幸福。但是身為被賦予管理責任之管理委員,實在無法因個人情感而影響社區管理的效率。故特別針對住戶們疑慮提出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