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烏克蘭的女星瑞莎在台居留5年期滿,在台期間不僅與台灣人結婚生子,深深愛上這片土地的她,決定歸化成為正港台灣人,其實早從2013年開始就申請歸化,但過程卻頻頻受阻,直到今年1月底終於如願領到中華民國身分證,這讓歷經多年努力的她不禁在臉書上大喊:「我是正港的台灣人!」另一位同樣來自外國,常主持台灣外景節目的吳鳳,也是歷經層層關卡,終於在去年取得國民身分證。不過,為什麼他們想要歸化台灣卻這麼困難?瑞莎甚至還等了5年這麼久?看看我們的之前的法律規定,其實真的蠻嚴格的啊! Show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外國人想成為台灣人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對於瑞莎成功歸化國籍為正港台灣人,就內政部也發新聞祝賀,表示歡迎瑞莎成為正港臺灣人。不過如果外國人要拿到台灣的身分證,基本上得經過層層關卡,可能要經過以下這幾項步驟:
看似只有5個簡單的步驟,但其中還有更細節的規定要符合,例如與台灣人結婚的瑞莎,在「歸化國籍」上,申請者符合以下規定包括:
除了符合以上的情況外,當向戶政事務所申請時,也要準備許多文件,包括申請書、照片、有效之外僑居留證或外僑永久居留證等等,林林總總加起來每一個都要耗時許久,但這還不是最困難的。 瑞莎當初卡在這一關因為在瑞莎申請時,仍是適用條件較嚴格的舊法,因此按照舊法是「先放棄,後歸化」,導致瑞莎可能會有一段期間成為「無國籍」人士的窘境。加上烏克蘭跟台灣沒邦交、沒設辦事處、也不承認台灣是國家,因此遲不核發瑞莎的喪失國籍證明,使得瑞莎成為台灣人的過程一直「卡關」。瑞莎當初為了放棄國籍,忙得不可開交,電話往返到甚至連烏克蘭外交部的人員都認得瑞莎的聲音了,直到後來內政部得知瑞莎的處境後主動介入幫忙,才讓她成功放棄烏克蘭國籍。而在國籍放棄後,有一段時間瑞莎成為無國籍人士,出入境、工作、辦信用卡等等稀鬆平常的事情,都變得很不方便。所幸,現行的《國籍法》在修正後,按規定可以先歸化我國國籍後,再向母國申請喪失原屬國籍。
外國人申請永久居留送件須知
外國人申請永久居留送件須知狀況確認要申請永久居留證 誰來送件本人 誰可以辦一、 外國人應於我國合法連續居留五年,每年居住超過一百八十三日之期間屆滿後,二年內申請。 到哪裡辦居留地服務站 要帶什麼一、 外僑永久居留申請書。 申辦時間14天(不含各區事務大隊所屬直轄市、縣(市)服務站核轉內政部移民署、補件、面談或函請相關機關查證之時間)。 申辦費用新臺幣10,000元整。 貼心小叮嚀一、 財產或特殊藝能證明: 申請須知
相關文件
外國人如何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外國人或無國籍人,現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有住所,並具備下列各款要件者,得申請歸化:. 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每年合計有一百八十三日以上合法居留之事實繼續五年以上。. 依中華民國法律及其本國法均有行為能力。. 無不良素行,且無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之刑事案件紀錄。. 有相當之財產或專業技能,足以自立,或生活保障無虞。. 外國人如何申請自願歸化我國國籍及申請國民身分證?二、外國人申請自願歸化我國國籍,應由本人親自向國內住所地戶政事務所申請,層轉直轄市、縣(市)政府轉內政部許可。. 合法有效之外僑居留證或外僑永久居留證。 ... . 外國人居留證明書(戶政機關代查): ... . 原屬國政府核發之警察紀錄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 . 相當之財產或專業技能,足以自立,或生活保障無虞之證明。(. 外國人如何入籍?一、先依國籍法規定向國內住所地戶政事務所申請歸化中華民國國籍,須備妥下列資料: (一)有效之外僑居留證或外僑永久居留證。 (二)原屬國政府核發之警察紀錄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申請歸化國籍者,係我國國民之配偶,外僑居留證居留事由為「依親」者,免附);(申請人曾為我國人配偶,其婚姻關係消滅後無出境紀錄者,免附)。
如何成為中華民國國民?一、出生時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 二、出生於父或母死亡後,其父或母死亡時為中華民國國民。 三、出生於中華民國領域內,父母均無可考,或均無國籍者。 四、歸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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