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敏感地區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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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敏感地

Environmentally Sensitive Area

楊瑞珍

2002年2月
環境科學大辭典

名詞解釋: 環境敏感地區係一集合名詞,泛指對人類具有特殊價值或具潛在天然災害之地區,極易因不當之人為活動而導致環境負效果。由於環境敏感地區涵括之範圍非常廣泛,故在擬定有關之環境敏感地區之土地管理方案時,必須進一步地依環境敏感地之定義與準則,細分各類環境敏感地區,以便於爾後劃設環境敏感地區與研擬管制規則之參考。美國國會在1973年所提議之「國家土地使用政策及規劃法案」中,除了對「有關環境敏感地區」加以定義,並將其分為四類:(1)脆弱或史蹟地區;(2)天然災害地區;(3)再生資源地區;以及(4)對州政府指定之其他顯著重要地區。此外,New Jersey Pinelands Commission 為劃設其管轄範圍內之環境敏感地區,亦將其分為四大類:(1)生態敏感地區;(2)文化景觀敏感地區;(3)資源生產敏感地區;以及(4)天然災害敏感地區。上述兩種分類,基本上均是由環境敏感地對人類之功能為出發點,因此,其分類項目差異不大。Center for Natural Areas of Smithsonian Institute則細分環境敏感地為十三種可以由地理特性辨視之環境敏感地。此十三種依據地理特性分類之環境敏感地區,可與Pinelands Commission之四種功能特性分類結合。 環境敏感地之劃設,可透過疊圖分析進行之;劃設結果可輔助區域土地使用規劃作業,將具敏感特性之地區作為保護區或保育區。為輔助區域計畫之修訂與通盤檢討,我國內政部營建署亦先後完成北部、南部、及中部區域環境敏感地劃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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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敏感地區 應免查範圍

環境敏感地區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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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申請非都市土地變更時,想要知道那些環境敏感項目應免查詢時,可以利用內政部營建署「環境敏感地區單一窗口查詢平台」的「應免查範圍查詢」功能查詢,而且不用加入會員就能查詢。

(網址https://eland.cpami.gov.tw/SEPortal/)。

  • 市府分類: 土地建築,宣導活動,一般行政,政令政策
  • 最後異動日期: 2021-11-19
  • 發布日期: 2021-11-1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政局‧土地編定科
  • 點閱次數: 1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