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開診斷證明書要掛號嗎?

*限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就醫民眾

一、首次申請:依據醫師法第11條:「醫師非親自診察,不得施行治療、開給方劑或交付診斷書。」開立診斷書,病人應親自就醫。
*如病人本人因特殊狀況無法親自到院申請,代理人得持病人親自簽署之委託書到院辦理,原則上應由原診治醫師開立,若醫師離職或請假,則可掛「原就醫科別」之主治醫師依照原病歷記載開立。
  (一)門診病人:於門診掛號看診,由醫師診斷後開立。
  (二)急診病人:
     1.於急診就醫當時申請,由醫師診斷後開立。
     2.若離院當時未申請,日後需補開診斷證明書時,請掛號門診或急診,原則上應由原診治醫師開立,若
        醫師離職或請假,則可掛「原就醫科別」之主治醫師開立。
  (三)住院病人:
     1.住院治療期間請洽病房護理站辦理。
     2.若出院當時未申請,日後需補開診斷證明書時,請掛號門診,原則上應由原診治醫師開立,若醫師已
       離職或請假,則可掛「原就醫科別」之主治醫師開立。
二、已開立過:申請時無須掛號,請至各院區醫事課專責櫃檯辦理。
三、首次申請出生證明書(英文)、死亡證明書(英文):請至各院區醫事課專責櫃檯辦理,申請日起 5個工
       作天,完成後由專人通知領取。
四、網路申辦(限已開立過):一般診斷證明書(中、英文)、死亡證明書(中、英文)、出生證明書(中、英文)、驗傷診斷證明書、死產及流產證明。
五、申請資格及應備證件(供核對及影印留存)

申請人應備證件
本人申請
  • 身分證或其他足以證明身分之文件正本
* 其他足以證明身分之文件正本:如戶口名簿、有照片之健保卡等
* 外籍人士須具備護照或居留證正本
代理人申請
  • 病人身分證正本
  • 代理人身分證正本
  • 病人之委託同意書正本
* 外籍人士須具備護照或居留證正本
法定代理人申請
(未成年者,我國民法第12條規定,
年滿二十歲方為成年 )
  • 病人身分證正本 (未成年者得提供戶口名簿正本或戶籍謄本正本)
  • 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正本
  • 與病人關係證明文件(戶口名簿、戶籍謄本或法院裁定書等正本)
* 本項如由代理人申請,須備齊前述資料及委託同意書、代理人身分證正本
* 外籍人士須具備護照或居留證正本
具繼承權者申請
(其配偶、直系親屬、旁系親屬或法定代理人)
  • 具繼承權者身份證正本
  • 與病人關係證明文件(身分證、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等正本)
  • 病人除戶證明正本(除戶謄本或死亡證明書)
* 本項如由代理人申請,須備齊前述資料及委託同意書、代理人身分證正本
* 外籍人士須具備護照或居留證正本

診斷、證明書申請
1. 表格下載: 超連結 附件一「診斷證明書補發申請書」 、附件二「診斷證明書委託申請書」
2. 申請人準備證件(下列證件皆需正本)
3. 病人本人:本人身分證或護照(外籍人士)。本國人如申請各式英文診斷證明書,需出示英文姓名之證件如護照。
4. 病人為未成年者,由法定代理人代為申請:
(1) 病人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未領有身分證之未成年者)。
(2) 法定代理人身分證。
(3) 法定代理人與病人關係之證明文件(如戶口名簿或現戶之戶籍謄本)。
5. 病人死亡,直系親屬或具繼承權者申請:
(1)病人死亡未除戶,核對病人身分證,已除戶,則核對除戶之戶籍謄本。
(2) 直系親屬或具繼承權者之身分證。
(3)與病人之關係證明文件或具繼承權者之文件。
(4) 如需申請英文死亡證明書除以上資料,另需出示病人英文姓名證件(如護照)、中文死亡證明書正本及英文地址(翻譯中文死亡證明書之戶籍地址)。
6. 病人委託受委託人代為申請:
(1) 病人本人身分證。
(2) 受委託人身分證。
(3) 檢具病人載明委託意旨及範圍之委託同意書。
病人之法定代理人委託受委託人代為申請:
(1) 病人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未領有身分證之未成年者)。
(2) 法定代理人身分證。
(3) 受委託人身分證。
(4) 法定代理人與病人關係之證明文件(如戶口名簿或現戶之戶籍謄本)。
(5) 檢具法定代理人載明委託意旨及範圍之委託同意書。
診斷證明書名稱:一般診斷書

◎辦理流程:
1.門診病友:
掛號看診,經醫師診斷後開立,至結帳櫃檯結帳同時用印。
2.急診病友:
在急診申請,由急診部醫師開立, 至結帳櫃檯結帳同時用印。
3.住院病友:
在病房護理站申請,由病房醫師開立並由病房書記用印,出院時交付病人或家屬。
◎費用:
第一份100元
第二份以後每份50元
◎注意事項:
住院或急診病友,若出院/離院當時未申請,日後需補開診斷證明書時請掛號門診,由「原就醫科別」之主治醫師開立。

◎診斷證明書名稱:英文診斷證明書
◎辦理流程:
1.門診病友:
掛號看診,經醫師診斷後開立,至結帳櫃檯結帳同時用印。
2.急診病友:
在急診申請,由急診部醫師開立, 至結帳櫃檯結帳同時用印。
3.住院病友:
在病房護理站申請,由病房醫師開立,出院時交付病人或家屬,至結帳櫃檯結帳同時用印。
◎費用:
第一份500元
第二份以後每份50元
◎注意事項:
病友如需申請英文診斷證明書,另需提供英文姓名之證件正本如護照。

◎診斷證明書名稱:中文出生證明書(補發)
◎辦理流程:兩院區一樓批價櫃檯辦理。
◎費用:每份5元
◎注意事項:
申請補發:
1.限民國94年4月1日以後在本院出生者。
2.民國94年4月1日以前出生者請至戶政事務所辦理。

◎診斷證明書名稱:英文出生證明書
◎辦理流程:
1.受理地點:
婦產科門診。
2.受理時間:
婦產科門診開診時段。
(夜間不受理)
3.發放時間:
由申辦日起算七個工作日內。(不含例假日)
◎費用:
第一份500元
第二份以後每份50元
◎注意事項:
1.請檢附父母親及本人之護照正本或英文護籍騰本(全戶),核對影印後即歸還。
2.請備妥出生者戶口名簿或身份證正本。
3.民國94年4月1日以前出生者,除上述文件外,請再備妥中文出生證明正本。(可至報戶口之戶政事務所辦理)

◎診斷證明書名稱:一般診斷證明書補發(中文)
◎辦理流程:兩院區一樓批價櫃檯辦理。
◎費用:每份50元
◎注意事項:無

◎診斷證明書名稱:英文出生證明書(補發)
◎辦理流程:兩院區一樓批價櫃檯辦理
◎費用:每份50元
◎注意事項:無

◎診斷證明書名稱:中文死亡證明書(補發)
◎辦理流程:兩院區一樓批價櫃檯辦理
◎費用:每份5元
◎注意事項:
1.死亡者若為未婚無子女由父母申請。
2.如父母死亡,由兄弟姐妹提出申請,需填寫切結書、出示父母親除戶謄本正本及申請人身分證正本及與死亡者關係證明文件。

◎診斷證明書名稱:英文死亡證明書
◎辦理流程:
1.急診病友:
在急診申請,由急診部醫師開立, 至結帳櫃檯結帳同時用印。
2.住院病友:
在病房護理站申請,由病房醫師開立,出院時交付病人或家屬,至結帳櫃檯結帳同時用印。
◎費用:
第一份500元
第二份以後每份50元
◎注意事項:無

◎診斷證明書名稱:英文死亡證明書(補發)
◎辦理流程:兩院區一樓批價櫃檯辦理。
◎費用:每份50元
◎注意事項:
1.死亡者若為未婚無子女由父母申請。
2.如父母死亡,由兄弟姐妹提出申請,需填寫切結書、出示父母親除戶謄本正本及申請人身分證正本及與死亡者關係證明文件。

◎診斷證明書名稱:費用證明
◎辦理流程:兩院區一樓批價櫃檯辦理。
◎費用:每份10元
◎注意事項:無

◎診斷證明書名稱:勞工保險失能診斷證明書
◎辦理流程:
1.門診病友:
掛號並經由主治醫師診斷後開立, 結帳後送至批價櫃檯用印及寄件。
2.住院病友:
在病房申請,由病房醫師開立,結帳後送至批價櫃檯用印及寄件。
◎費用:每份500元
◎注意事項:至投保單位請領空白申請書。

◎診斷證明書名稱:農民健康保險身心障礙診斷證明書
◎辦理流程:
1.門診病友:
掛號並經由主治醫師診斷後開立, 結帳後送至批價櫃檯用印及寄件。
2.住院病友:
在病房申請,由病房醫師開立,結帳後送至批價櫃檯用印及寄件。
◎費用:每份500元
◎注意事項:至投保單位請領空白申請書。

◎診斷證明書名稱:公教人員保險失能診斷證明書
◎辦理流程:
1.門診病友:
掛號並經由主治醫師診斷後開立, 結帳後送至批價櫃檯用印及寄件。
2.住院病友:
在病房申請,由病房醫師開立,結帳後送至批價櫃檯用印及寄件。
◎費用:每份500元
◎注意事項:至投保單位請領空白申請書。

◎診斷證明書名稱: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申請外籍看護工)
◎辦理流程:
1.門診病友:
掛號並經由主治醫師診斷後開立, 結帳後送至批價櫃檯用印及寄件。
2.住院病友:
在病房申請,由病房醫師開立,結帳後送至批價櫃檯用印及寄件。
◎費用:每份500元
◎注意事項:至投保單位請領空白申請書。

◎診斷證明書名稱:勞工傷病診斷書
◎辦理流程:
1.門診病友:
掛號並經由主治醫師診斷後開立, 結帳後送至批價櫃檯用印及寄件。
2.住院病友:
在病房申請,由病房醫師開立,結帳後送至批價櫃檯用印及寄件。
◎費用:每份500元
◎注意事項:至投保單位請領空白申請書。

◎診斷證明書名稱:全民健保重大傷病診斷證明書
◎辦理流程:
1.門診病友:
掛號並經由主治醫師診斷後開立, 結帳後送至批價櫃檯用印及寄件。
2.住院病友:
在病房申請,由病房醫師開立,結帳後送至批價櫃檯用印及寄件。
◎費用:每份180元
◎注意事項:無

如何補開診斷證明?

離職或請假,則可掛「原就醫科別」之主治醫師立。 二、已立過:申請時無須掛號,請至各院區醫事課專責櫃檯辦理。 作天,完成後由專人通知領取。 四、網路申辦(限已立過):一般診斷證明書(中、英文)、死亡證明書(中、英文)、出生證明書(中、英文)、驗傷診斷證明書、死產及流產證明

診斷證明能補開嗎?

若出院時未申請,日後補開診斷書時須再掛門診,由原就醫科別之主治醫師開具證明。 3. 申請人須出示身分證(大人)、戶口名簿(小孩)或護照(外籍人士)等,以憑核對身分。

診斷證明 哪裡開?

一、急診病人: 若離院當時未申請,日後需補開診斷證明書時,請掛號門診或急診,原則上應由原診治醫師立,若醫師離職或請假,則可掛「原就醫科別」之主治醫師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