懸賞詳解X Show 駕照◆機車法規(中文)342 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及相類似之管制藥品或酒類,駕駛車輛致人於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 10 x前往解題懸賞詳解X 駕照◆機車法規(中文)342 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及相類似之管制藥品或酒類,駕駛車輛致人於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 10 x前往解題駕照◆汽車法規(中文)題庫下載題庫上一題 下ㄧ題
106 報廢登記之汽車仍行駛者,處汽車所有人罰鍰,並禁止其行駛,車 輛並沒入之。 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 駕照◆汽車法規(中文)- 108 年 - 汽車法規是非題101-200#6582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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懸賞詳解X 駕照◆汽車法規(中文)416 汽車加完油後,要將加油口蓋轉緊時,應依順時針方向旋轉至棘輪 發出聲響為止。 (A)O(B)X... 10 x前往解題懸賞詳解X 駕照◆汽車法規(中文)416 汽車加完油後,要將加油口蓋轉緊時,應依順時針方向旋轉至棘輪 發出聲響為止。 (A)O(B)X... 10 x前往解題在報廢登記之汽車仍行駛者處汽車所有人罰鍰並禁止其行駛車輛並沒入之這個討論中,有超過5篇Ptt貼文,作者JQK2也提到 影/機車沒禮讓!他「竟出手推騎士」下秒淡定離去 後車看傻眼 Ettoday記者陳羿妏/綜合報導2021年12月31日 10:40 行人過馬路時,車輛應禮讓。不過,新北汐止長安國小旁的鐵路高架橋附近昨(30日)有一 名男子走過斑馬線時,因機車未禮讓,竟動手推了騎士一把,隨後淡定離去,而被推的騎士 則是向右拐了一下,直接往前行駛,所幸並未受傷,但誇張的景象讓後方騎士看傻眼。對此 ,事發畫... 報廢登記之汽車仍行駛者處汽車所有人罰鍰並禁止其行駛車輛並沒入之關鍵字相關的推薦文章報廢登記之汽車仍行駛者處汽車所有人罰鍰並禁止其行駛車輛並沒入之的PTT 評價、討論一次看[新聞] 影/機車沒禮讓!他「竟出手推騎士」下影/機車沒禮讓!他「竟出手推騎士」下秒淡定離去 後車看傻眼 Ettoday記者陳羿妏/綜合報導2021年12月31日 10:40 行人過馬路時,車輛應禮讓。不過,新北汐止長安國小旁的鐵路高架橋附近昨(30日)有一 名男子走過斑馬線時,因機車未禮讓,竟動手推了騎士一把,隨後淡定離去,而被推的騎士 則是向右拐了一下,直接往前行駛,所幸並未受傷,但誇張的景象讓後方騎士看傻眼。 Re: [新聞] 提案「用手機架滑手機也處罰」引反彈」引反彈 趙天麟決定撤案 :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為避免駕駛人分心使用手機而釀成車禍事故,民進黨立委趙天 : 麟日前提案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擬將在手機架上操作手機也納入處罰範圍, : 不料此一構想卻引發部分用路人反彈。 [新聞] 自小客車台南「逆向上國道」 警攔車開原文連結: https://bit.ly/34GxbDC 原文內容: 2022年02月7日 00:04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54歲李姓男子5日大年初六下午3時16分許,疑因路況不熟,駕車自關廟服務區逆向行駛於國 道3號路肩,國道警察第八公路警察大隊據報在國道3號367.3里北向路肩處將李男人車攔下 ,平安助其脫困,初步調查李男並無酒駕,警方將依法開單舉發。 [新聞] 國道行進中車頂箱彈飛砸2車 專家分析爆開郭姓男子日前駕駛休旅車行經國道三號北向彰化快官路段時,車頂箱突然爆開 ,箱蓋高速往後方彈飛,且連續砸中後方兩輛休旅車,驚險過程全被後方車輛行車紀錄器 拍下,畫面今天曝光,讓人看了直呼「超驚險」,幸好這起事故未造成任何傷亡。 [新聞] 鐵道迷搶拍美照竟掀平交道柵欄闖入 最鐵道迷搶拍美照竟掀平交道柵欄闖入 最重罰5萬元 2022/2/15 15:27(2/15 15:42 更新) https://i.imgur.com/ISDsZwl.jpg 有民眾公布一段影片在壽豐鄉志學平交道旁所攝影片,畫面顯示一群人搶拍行駛中的火車, 其中一名女子甚至不顧安危,掀起平交道柵欄趨近急駛而過的火車猛按快門。 汽機車駕駛人,駕駛汽機車經測試檢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機車駕駛人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汽車駕駛人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二萬元以下罰鍰,並均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至二年;附載未滿十二歲兒童或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二年至四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一、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 二、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及其相類似之管制藥品。 汽車駕駛人有前項應受吊扣情形時,駕駛營業大客車者,吊銷其駕駛執照;因而肇事且附載有未滿十二歲兒童之人者,按其吊扣駕駛執照期間加倍處分。 本條例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三月二十六日修正條文施行之日起,汽機車駕駛人於十年內第二次違反第一項規定者,依其駕駛車輛分別依第一項所定罰鍰最高額處罰之,第三次以上者按前次違反本項所處罰鍰金額加罰新臺幣九萬元,並均應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吊銷其駕駛執照及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汽機車駕駛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十八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吊銷其駕駛執照及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一、駕駛汽機車行經警察機關設有告示執行第一項測試檢定之處所,不依指示停車接受稽查。 二、拒絕接受第一項測試之檢定。 三、接受第一項測試檢定前,吸食服用含酒精之物、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及其相類似之管制藥品。 四、發生交通事故後,在接受第一項測試檢定前,吸食服用含酒精之物、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及其相類似之管制藥品。 本條例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三月二十六日修正條文施行之日起,汽機車駕駛人於十年內第二次違反第四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三十六萬元罰鍰,第三次以上者按前次違反本項所處罰鍰金額加罰新臺幣十八萬元,並均應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吊銷其駕駛執照及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汽機車駕駛人肇事拒絕接受或肇事無法實施第一項測試之檢定者,應由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將其強制移由受委託醫療或檢驗機構對其實施血液或其他檢體之採樣及測試檢定。 汽機車所有人,明知汽機車駕駛人有第一項各款情形,而不予禁止駕駛者,依第一項規定之罰鍰處罰,並吊扣該汽機車牌照二年。 汽機車駕駛人,駕駛汽機車經測試檢定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年滿十八歲之同車乘客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但年滿七十歲、心智障礙或汽車運輸業之乘客,不在此限。 汽機車駕駛人有第一項、第三項至第五項之情形之一,吊扣該汽機車牌照二年;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依行政罰法第七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規定沒入該車輛。 租賃車業者已盡告知本條處罰規定之義務,汽機車駕駛人仍駕駛汽機車違反第一項、第三項至第五項規定之一者,依其駕駛車輛分別依第一項、第三項至第五項所處罰鍰加罰二分之一。 汽機車駕駛人有第一項、第三項至第五項之情形之一,同時違反刑事法律者,經移置保管汽機車之領回,不受第八十五條之二第二項,應同時檢附繳納罰鍰收據之限制。 前項汽機車駕駛人,經裁判確定處以罰金低於第九十二條第四項所訂最低罰鍰基準規定者,應依本條例裁決繳納不足最低罰鍰之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