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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二次犯罪后之日起计算。
中文名 法律追诉期 不再追究 其刑事责任; 根 据 各种犯罪法定刑的轻重 规 定 长短不一的追诉时效期限
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已经超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已经被追究了刑事责任,该案件应当予以撤销。 追诉时效的期限是根据各种犯罪法定刑的轻重,分别规定长短不一的追诉时效期限: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
我国刑法分则条文中对法定刑的规定包括几种不同的情况: 在一种犯罪有几个量刑幅度的情况下,应当按照犯罪的实际情况确定追诉时效期限的长短,即犯罪符合哪一个量刑幅度,就应当以那个量刑幅度的法定最高刑确定追诉时效的期限。 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的情况。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时效中断。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在一般情况下,追诉时效的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但是,如果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中国法律当然也有追诉时效。
首先,追诉时效的概念,是刑法规定的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此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超过此期限,司法机关就不能再追究刑事责任。
立案本身就是在追究责任了,题主提到的这两个条款分别是刑法规定的两种特殊情况,追诉时效延长的情况,即在正常追诉时效进行期间,因为发生法定事由,而使追诉时效暂停的情况。
刑法88条第1款: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刑法88条第2款: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应该注意其中88条第1款有两个条件:(1)被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2)行为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
所以,在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受理案件以后,行为人并没有逃避侦查与审判的,仍然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具体追诉时效的期限是:
刑法第87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举个例子,某甲犯某罪,该罪名法定最高刑8年,过了10年,受害者也没告他,司法机关也没立案。就不能再追诉了。
如果已经立案,他在逃跑抓不到,跑了10年抓住也得判,除非他根本没跑就跟家里等着,司法机关怠工10年没抓他。
手边有参考书就顺便打上来,不知道说明白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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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學堂】注意!錯過時間就不能告了~(追訴權與告訴權)
告訴權/追訴權(大家常說追溯權)
我們常遇過不少當事人,一開始問了很多問題,
但最後,又說不想這麼早提告
(有算過要挑時機?也許還想留一絲情面?…)
直到過陣子又反悔想再提告時,卻因錯過時效,導致想告也告不了
這時有些當事人就會問,不是可以保留「法律追訴權」嗎?
為何我無法告了?這是為什麼呢?
首先釐清一個觀念
告訴權與追訴權(大家常說追溯期)的概念是不太一致的。
▲告訴權:
當被害人受到損害時,此時就產生「告訴權」。多是適用在告訴乃論的犯罪類型。
e.g通姦罪
通姦屬告訴乃論罪,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37條第1項,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6個月內為之。
->亦即,在知道配偶有通姦的犯罪事實及相姦人起,必須在6個月內提出告訴,如未提出,即喪失告訴權,就不得提出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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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訴權(大家常說追溯權)
其實,法律上正確的用詞是「犯罪追訴權」。
意義是檢察官對犯罪事實,向法院提起確認國家『有無刑罰權』及『刑罰權範圍』」的權力
追訴權的時間,大體來說,則是指國家的公權力可以對通姦罪加以審判的時間,
同樣以通姦罪為例子,依現行法,此罪的最重本刑是1年以下有期徒刑,那麼國家對通姦罪追訴權時間則是10年。
檢察機關須在法定期間內,執行偵查、起訴、審判等追訴權,若沒有在法定期間內行使追訴權,之後就難以再追訴、審判,亦無處罰的問題了。
至於追訴權期間的計算,是從犯罪的那天開始起算(若犯罪行為有連續或繼續狀態,則從行為結束時起算)
刑度區間 | 追訴時間 |
最重本刑:死刑、無期、10年以上 | 30年 |
最重本刑:3年以上10年未滿 | 20年 |
最重本刑:1年以上3年未滿 | 10年 |
最重本刑:1年未滿有期徒刑、拘役、罰金 | 5年 |
常見刑罰之刑度/追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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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然侮辱成立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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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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