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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檢假2022新法統整!產假幾天?請產假被資遣合法嗎? - 85010

2022-03-17.雷皓明律師

產檢假自2021年修法後,目前產檢假幾天?產檢假勞基法規定有哪些?請產假要附產檢假證明嗎?男生的陪產檢假有幾天?讓律師解析產檢假規定,也歡迎使用免費法律諮詢服務。

目錄
  • 一、2022產檢假幾天可以請?
  • 二、產檢假勞基法怎麼規定?
  • 三、產檢假證明怎麼提?
  • 四、產檢假規定還有這些!

「律師,想請問現在產檢假有幾天可以請呢?」

台灣生育率近年來不斷降低,政府也因此不斷地推出各種協助家庭照顧子女的措施,希望可以促進生育率。

根據新聞報導,為解決台灣的少子化問題,衛福部與勞動部提出「建構安心懷孕友善生養環境」報告,由行政院拍定相關措施,包含留職停薪時的育嬰假可以領8成薪、補助公費產檢14次、修改產檢假天數,希望為台灣打造更友善的生育環境。

而產檢假天數已從原本的5日增加為7日。

二、產檢假勞基法怎麼規定?

「律師,請問我如果要陪老婆產檢,也可以請勞基法產檢假嗎?」

首先幫大家澄清,勞工產檢假這個假別並不是依勞動基準法的規定,而是性別平等工作法。再來依勞動基準法第15條規定,與生產有關的假別基本上都是女性受雇者才可以請:

(一) 產假

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5條第1項規定:

  • 雇主於女性受僱者分娩前後,應使女性受雇者停止工作,給予產假8星期
  • 女性受雇者妊娠3個月以上流產者,雇主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4星期
  • 女性受雇者妊娠2個月以上未滿3個月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1星期
  • 女性受雇者妊娠未滿2個月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5日

(二) 懷孕產檢假

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5條第4項規定,女性受僱者妊娠期間,雇主應給予孕婦產檢假7日。

(三) 陪產假

「律師,這個意思是說沒有男生產檢假可以請來陪老婆嗎?」

雖然男性受雇者沒辦法請產假或產檢假,但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5條第5項規定,受僱者於配偶分娩時,雇主應給予陪產假7日

要注意這邊是說雇主應,而不是雇主得,意思是雇主在陪產假上沒有選擇給或不給的權利。一旦面對受雇者配偶分娩的情形,雇主必須依法規定給予7日陪產假。

但目前依法規定男生可以請陪產假的時間點是配偶分娩時,因此如果配偶請產檢假男生不能請陪產假,真的需要陪老婆的話只能夠依照特休等假別辦理喔!

要特別提醒各位讀者,由於產檢假的性質是留給女性勞工在「懷孕期間」去醫院做產前檢查的假別,因此產檢假沒休完不能像特休一樣留到以後才休喔!

「律師,那公務人員產檢假跟一般勞工有不一樣的規定嗎?」

依公務員請假規則第3條的規定,公務員懷孕於分娩前,有8天產前假(法條用字雖然不是產檢假,但意義相同),並且可以分次申請,只是不能保留到分娩後。

至於女性公務員產假的規定,分述如下:

  • 於分娩後,給娩假42日
  • 懷孕滿20週以上流產者,給流產假42日
  • 懷孕12週以上未滿20週流產者,給流產假21日
  • 懷孕未滿12週流產者,給流產假14日。
雖然公務員產前假可以在分娩前分次請,但娩假及流產假應1次請完。

而男性公務員,如果因為配偶分娩或懷孕滿20週以上流產,也有5日陪產假(可以分次申請)。

三、產檢假證明怎麼提?

「律師,想請問請產檢假要證明嗎?」

依性別平等工作法施行細則規定,受僱者請產檢假、產假與陪產假等假別,必要時雇主可以要求提出相關證明文件。

因此雖然不是一定要提,但仍建議讀者要請產檢假的時候可以備齊下列產檢假證明文件,以備不時之需:

  • 掛號繳費收據
  • 門診證明
  • 媽媽手冊封面
  • 媽媽手冊蓋章頁

四、產檢假規定還有這些!

「律師,那產檢假怎麼請呢?」

產檢請假流程會依照每間公司的請假流程不同而有不同。

要特別注意,有些讀者會搜尋「產檢假可以連續請嗎?」,事實上重點並不在「可不可以連續請」,而是在「為什麼要連續請」。如果女性受雇者可以證明自己確實有連續5日都要做產檢的需求,連續請產檢假當然沒有問題。

「律師,我請產檢假薪水照算嗎?」

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5條第6項規定,受雇者於產檢假以及陪產假期間,雇主仍須照常發給產檢假薪資(勞保產檢假沒有給付喔!)。但如果是產假期間薪資計算,則是依照其他法律(如勞動基準法)的規定。

「律師,那如果是請產假薪水也照算嗎?」

如果今天女性受雇者是請產假,會因為受雇者的年資不同而有不同。

首先勞動基準法規定,女性受雇者分娩前後,雇主應停止其工作並給予產假8個星期;如果是妊娠3個月以上流產的女性受雇者,雇主也應停止其工作,並給予產假4星期。

再來女性受雇者依前述情形請產假的話,年資在6個月以上者,停止工作期間工資照給;年資未滿6個月的話,停止工作期間就減半發給

「律師,那請產檢假全勤會影響到嗎?」

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1條規定,雇主不可以因為受雇者請產檢假,就將受雇者視為缺勤而影響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處分。

最後要特別提醒各位讀者,大家應該很常在新聞上看到有些女性雇員會因為懷孕而被公司解雇。但依勞動基準法規定,雇主不可以在女性勞工依法請產假的停止工作期間終止勞雇契約,並且依照性別平等工作法的規定,公司的工作規則以及與勞工簽訂的勞動契約,不可以約定受僱者如有結婚、懷孕分娩育兒等情事時,應行離職或留職停薪;也不可以作為解僱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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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檢假與陪產檢及陪產假薪資補助要點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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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22-04-07

一、 勞動部(以下簡稱本部)為執行性別工作平等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五條第六項及第七項,有關雇主申請產檢假、陪產檢及陪產假薪資補助(以下簡稱本補助)之規定,特訂定本要點。
二、 本要點主辦機關為本部,其任務如下:
(一)本要點之訂定、修正及解釋。
(二)本要點之協調、督導及經費預算調控。
(三)其他依本要點應辦理事項。
三、 本要點執行機關為本部勞工保險局(以下簡稱勞保局),其任務如下:
(一)本補助之宣導、受理申請、審查、核發及申訴處理等事項。
(二)本補助之資訊作業系統規劃及建置。
(三)本補助相關統計及分析。
(四)其他依本要點應辦理事項。
四、 雇主依本法第十五條第六項及第七項規定,給付受僱者產檢假、陪產檢及陪產假薪資後,就其中第六日、第七日之薪資,得申請本補助。
前項規定,雇主依其他法令規定,應給予產檢假、陪產檢及陪產假各逾五日且薪資照給者,不適用之。
五、 本補助按雇主實際給付受僱者第六日、第七日之產檢假、陪產檢及陪產假薪資總額,核實發給。
六、 雇主於受僱者請畢產檢假、陪產檢及陪產假,或請畢前終止契約,並給付產檢假、陪產檢及陪產假薪資後,檢附下列文件、資料,向勞保局申請本補助:
(一)申請書。
(二)雇主名義之國內金融機構或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雇主應檢附之文件、資料不齊,經勞保局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者,不予受理。
雇主應本誠信原則對所提出文件、資料內容之真實性負責,如有不實,應負相關責任。
七、 本補助經勞保局核定後,於次月底發給。
八、 勞保局為辦理本補助需要,得派員查對相關資料,雇主及其他有關人員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九、 雇主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勞保局不予發給本補助;已發給者,經撤銷或廢止後,應以書面行政處分令其限期返還:
(一)不實申領。
(二)規避、妨礙或拒絕查對。
(三)其他違反本要點之規定。
十、 本要點所需經費由公務預算支應。

  • 發布單位: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
  • 發布日期:2021-06-04
  • 點閱次數:5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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