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專區
一、相關法規
(一)所得稅法第17條(賦稅署連結)
(二)個人符合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之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資格(PDF)
二、衛福部長照專區
(一)申請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之對象及檢附文件(衛福部連結)
(二)評估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暨巴氏量表醫院資訊(衛福部連結)
(三)住宿式服務機構名冊(衛福部連結)
(四)長照特別扣除額專區相關資訊連結(衛福部連結)
三、108年度在家自行照顧身心失能者,放寬於109年6月1日前取得「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即可適用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
四、懶人包(衛福部連結)
五、稅務、證明文件、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等疑義解答(衛福部連結)
六、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一)長照特別扣除額專區(財政部高雄國稅局連結)
(二)相關宣導影音(連結至youtube)
七、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諮詢窗口及專線
(一)涉及稅務相關問題可撥打稅務諮詢專線:0800-000-321
(二)長照相關問題:1966
(三)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相關問題:02-8995-6000
(四)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榮譽國民之家聯絡電話(PDF)
特定身心障礙者,申請外籍看護很簡單
營業:09:00-12:00 / 13:30-17:30
電話:07-7131500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2-1號
申請外籍看護或是申請身心障礙手冊
都需要巴氏量表的證實
而巴氏量表需要特定的醫院才能開出來~
如何申請詳細步驟可以參考這篇
今天特別想分享,如果已經持有身心障礙手冊
而且身心障礙手冊是「特定」的類別
那麼重新申請外籍看護,就不需要再跑流程申請巴氏量表
直接交由自己配合的仲介就可以免去等待很久的時間(大約15-30天)
更不需要帶著家人跑醫院申請巴氏量表
等於是開外掛了阿~~
♥️ 持重度以上(含重度)身心障礙手冊/證明之「特定身心障礙項目」者
只要有平衡機能障礙、智能障礙、植物人、失智症自閉症
染色體異常、先天代謝異常、其他先天缺陷
精神病、肢體障礙、罕見疾病、多重障礙
就能開外掛,不用再去申請巴氏量表~~
♥️ 申請外籍看護工「特定」類別總表(點圖可放大)
只要屬於這些類別,就能夠直接請仲介幫忙
免去自己帶著家人跑巴氏量表,耗費時間與體力,更耗費交通上的往來~
特定身心障礙-後記
感謝政府體恤並制定部分身心障礙者
無法出門的窘境
能夠不必再帶著家人跑醫院開巴氏量表
既花時間更燒金錢
而且還可能會增加交叉感染的機率
針對特定需求者能夠想到這樣的方法真的很棒!!!
申請流程說明:
1 | 醫院 |
| 依各醫院作業為準,約2個工作天。 |
2 | 各縣市 長期照顧管理中心 (簡稱長照中心) |
| 約需3個工作天。 |
3 | 勞動部 勞動力發展署 |
| 約需3個工作天。 |
備註:
- 上述流程亦可請參閱高雄市長期照護管理中心網頁
- 身心障礙手冊需符合以下類別且障礙等級重度以上者才符合申請資格:
- 平衡機能障礙第二類【03】
- 智能障礙第一類【06】
- 植物人第一類【09】
- 其他先天缺陷第一~八類【16】
- 失智症第一類【10】
- 自閉症第一類【11】
- 染色體異常第一~八類【16】
- 先天代謝異常第一~八類【16】
- 精神病第一類【12】
- 肢體障礙(限運動神經元或巴金森氏症等二類疾病,但曾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者,不在此限。第七類【05】-(1)巴金森氏症 (2)運動神經元
- 罕見疾病(限運動神經元疾病。但曾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者,不在此限。)第一~八類【15】
- 多重障礙(至少具有前十一項身心障礙項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