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低收入戶可以申請法扶嗎?

法律扶助基金會/宣導暨國際處 鄭多幃

最後更新:2021年12月30日

*必看,請連結:
 法扶各審查標準比較表
(2022.01.01更新版本) 

 法律懶人包-法扶標準與特別扶助專案比較 (2021.12.30更新版) 

當有法律問題時,大家第一個都應該會先想到要找法律扶助基金會(簡稱法扶),可以找法扶律師先進行「法律諮詢」,問問看法扶律師對於您的案子有什麼建議,提醒大家法扶諮詢服務是免費的,但一定要事先預約,如果沒有事先預約就直接衝到現場去,現場很有可能沒有律師可以協助,或是無法提供服務喔,這就跟去醫院看病一樣,一定要先預約掛號!

如果您決定要走法律途徑方式處理糾紛,例如考慮打官司或去鄉鎮市公所進行調和解,可以嘗試向法扶基金會申請扶助,申請扶助的意思就是:請法扶律師來幫忙打官司(訴訟代理)/或調和解/或寫狀紙。雖然依「法律扶助法」規定,法扶主要扶助對象通常都要具備中/低收入戶證明或相關經濟弱勢證明,但法扶實際上也有與政府機關合作,如果符合政府專案的扶助條件,其實您還是可以透過「政府專案」申請到法扶律師幫忙唷!

這裡要介紹法扶目前提供的法律扶助方案類型,選擇哪一種方案,就跟選擇保單一樣,會影響您的權益、保障範圍跟義務,這可是非常重要的!

法律扶助的方案,基本上可分成四種類型:

1.法扶和衛福部合作身心障礙者法律扶助專案,以下簡稱「衛福部專案」。

2.法扶和原民會合作原住民族法律扶助專案,以下簡稱「原民會專案」。

3.法扶和勞動部合作勞工訴訟扶助專案,以下簡稱「勞動部專案」。

4. 依據法律扶助法提供之法律扶助,以下簡稱「法扶標準」。

如果您四種類型都符合申請資格,就可以自由選擇要採用哪一種,不同方案會有不同的服務範圍及申請資格限制,以下就來介紹這四種方案的差別吧!

一、申請資格:

依法律扶助法只要是合法居住在台灣地區的人,都可以來申請法扶的法律扶助!申請人只要通過「法扶標準」,就可以獲得全部扶助部分扶助,由法扶律師協助打官司或寫狀紙或調和解代理。其他三個政府專案,則需要「具備特殊資格或身分」,例如衛福部專案扶助對象主要是身心障礙者、原民會專案扶助對象則是具有原住民族身分者、勞動部專案則是要求案情必須與勞資糾紛相關且須符合勞動部專案的扶助範圍。

二、審查內容:

先向分會預約好審查時間,您就可以開始準備申請文件,如果文件來不及準備齊全,還是可以依照約定好的時間,先到分會進行審查,只是後續審查委員會可能會請您將相關申請文件補齊。審查內容主要包括「資力」和「案情」,簡單來說「資力」就是指您的家戶經濟狀況(收入、財產),例如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因為是經過政府認定之經濟弱勢,所以只要提供當年度的證明文件即可,倘若您沒有這些政府證明文件,就必須去臨近國稅局申請財產清單所得清單(全名:財產歸屬資料清單、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詳細的應備申請文件請參標準比較表第二頁!

(一)法律扶助基金會主要是為弱勢者提供法律上的協助,所以基本上都需審查申請人的全戶經濟狀況(確認符合法扶的無資力標準),並且要審查案情有沒有扶助理由,二者都確認符合法扶標準後,法扶才會指派扶助律師協助您的案件。通過法扶標準的扶助案件,之後還可以向法扶申請支付案件相關訴訟費用或出具保證書來扣押對方的財產,但這麼好的服務同時也有義務需要遵守,如果案子勝訴後,您因此獲得超過50萬以上的賠償金或利益,就可能需要繳交「回饋金」給法扶,讓法扶資源可以永續經營,繼續幫助其他弱勢者。(請參可能負擔費用情形)

(二)如果您是「身心障礙者」,想適用衛福部專案,審查文件基本上與法扶標準一樣,但需請您另外提供新制的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在資力審查部分,衛福部專案的資力門檻較寬鬆,是法扶標準的1.5倍。
採用衛福部專案時,只有聾人或聽覺障礙者的手語翻譯、聽打服務費用可以向法扶申請支付,其餘案件的訴訟費或其他必要費用,衛福部專案是沒有辦法幫您負擔,也不能幫忙出具保證書,但好處是不需要繳交回饋金給法扶和衛福部。

(三)如果您是「原住民」,則可選擇採用原民會專案,審查文件與法扶標準一樣,但需請您提供族籍證明文件,例如現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在資力審查標準部分,原民會專案雖然沒有設置資力門檻,但為有效分配原住民族司法資源,自民國110年7月1日起,原民會專案的申請人必須不符合法扶及其他政府專案之扶助資格,且案情部分要有理由或涉及原民傳統慣習或文化衝突,二者都通過時,才會指派法扶律師協助。而且,原民會專案除了律師費用外,您無法向法扶或原民會申請任何費用補助或申請出具保證書,但您不需要繳交回饋金給法扶和原民會。

(四)勞動部專案沒有限制申請人的身分,只要您是「勞工」都可以申請。審查文件基本上主要看您「個人」的財產和最近一年綜所稅所得清單(個人月收入需低於7萬元且資產低於300萬),且需提出勞動局調解不成立證明;案情部分則要有扶助理由且需為專案扶助範圍(請參勞資爭議法律及生活費用扶助辦法第3條至第6條)。若通過勞動部專案扶助,自110年7月1日起,您可以透過扶助律師向本會申請訴訟裁判費及必要費用補助,經本會核准扶助勞工訴訟扶助專案之勞動調解程序、訴訟程序、督促程序及強制執行程序案件受扶助人,可於判決確定或確定訴訟費用額裁定確定日起60日內,來會申請必要費用扶助 。同一案件歷審合計上限為新台幣5萬元。但就訴訟期間必要生活費用則需請您自行向勞動部申請。此外,此專案也不能申請出具保證書,同時跟其他政府專案一樣,不需要繳交回饋金給法扶和勞動部。

以上方案介紹完畢,簡言之,如果您具有多重申請資格,例如您是領有身心障礙證明的原住民勞工,如果您不幸遭到老闆解雇時,此時您就符合四種方案之申請資格,您可以依據自己的需求,選擇適合的方案。原則上審查委員會只會依您所選擇的方案類型進行審查,如果不清楚怎麼選,建議大家先選擇以「法扶標準」準備相關資料進行審查,不符合法扶標準時,可再轉選其他專案。

最後提醒大家,有關資力標準的認定,針對生活中一些必要費用可以例外扣除,但是否符合扣除條件,依法需由三位審查委員開會共同決定,建議大家如果真的有需要,請嘗試去分會申請看看,不要輕易打退堂鼓。審查委員大都是由律師組成,您到分會說明案情時,其實也可以順便取得一些法律知識及訊息,就算沒有通過,也可以當作去做一次免費法律諮詢囉。

  • 法律扶助申請流程
  • 發佈日期:2022/09/08


  • (一) 提出申請:

    • 請先向法扶分會預約時間,電話或線上預約均可。 申請方式 
    • 申請人親自至各分會申請,或委託他人代理至各分會申請。

    (二) 申請人應備相關證明文件:

    ※ 補充說明:下方為基本必備文件,如審查、覆議委員會認為有補充其他文件必要(如存摺、保單、集保存摺等),將另行通知。

    1. 申請人身分證。
    2. 申請人戶口名簿或最近三個月內現戶戶籍謄本。
    3. 如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請提供當年度之證明。
    4. 如無3.之證明,請提供全戶(申請人、父母、子女與其他同財共居之親屬)之財產歸屬資料清單、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請洽國稅局辦理:電話0800-000-321。亦可連結財政部國稅局:線上申請查調財產所得(點擊查看→附圖))
    5. 相關官司案件資料。

    (三) 至分會審查資力:請攜帶相關文件,並填寫基本資料。

    • 審查委員就申請人之案件及資力狀況等,與申請人面談。

    (一)由三位審查委員組成審查委員會共同評議,合議審查以過半數之意見為審查意見。    

    (二)審查委員會決定事項:

    1. 是否淮予法律扶助及理由。
    2. 給予法律扶助之種類(訴訟、非訟、仲裁及其他事件之代理、辯護或輔佐;狀紙撰寫;調解或和解之代理;研究型法律諮詢)
    3. 申請人是否需負擔部分酬金及必要費用;如是,應繳數額及繳納期限。
    4. 扶助律師之酬金數額。

    (三)工作人員將決定以電話通知申請人,並發正式書面通知申請人,另將接案通知及案件資料寄交扶助律師。

    (一)申請人若對決定不服,可於收到決定通知30日內提起覆議。

    (二)覆議應向原申請分會提出。

    (三)覆議委員會由覆議委員三人合議行之,原則上書面審查,視情形要求申請人到場說明,或請分會表示意見,以過半數之意見為覆議決定。

    (四)覆議委員會作成維持或撤銷原決定後,應製作覆議決定書送達申請人。

    (一)通知律師:審查決定做成後,工作人員應於3個工作天內為受扶助人指派律師進行扶助。    

    (二)律師提供扶助:於確定申請人及律師已會面進行扶助時,分會須通知總會預付酬金。

    (三)扶助撤銷或終止:如符合法律扶助法第21條、第22條規定者,得由審查委員會決定撤銷或終止扶助。

    (一)扶助結束:分會於收到律師結案證明確認無誤後,報請總會核發酬金。

    (二)進行律師評鑑調查。

    (一)撤銷扶助:如受扶助人所提供釋明、證明之文件或陳述有偽造、變造或虛偽不實者,應撤銷扶助。

    (二)受扶助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分會得終止扶助:

    1. 因繼承、贈與或其他原因,已不符無資力之要件。
    2. 死亡或行蹤不明。
    3. 因法令變更、情事變遷或請求之標的毀損、滅失致無繼續扶助之必要。
    4. 無正當理由不配合執行扶助之要求,或不依限繳納應分擔之酬金及必要費用,致該扶助事件無法進行。
    5. 對扶助律師為重大侮辱行為。
    6. 其他原因致無繼續扶助之必要。

申請法扶需要什麼?

申請人身分證。.
申請人戶口名簿或最近三個月內現戶戶籍謄本。.
如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請提供當年度之證明。.
如無3.之證明,請提供全戶(申請人、父母、子女與其他同財共居之親屬)之財產歸屬資料清單、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請洽國稅局辦理:電話0800-000-321。 ... .
相關官司案件資料。.

誰可以申請法扶?

一、申請資格: 依法律扶助法只要是合法居住在台灣地區的人,都可以申請法扶法律扶助申請人只要通過「法扶標準」,就可以獲得全部扶助或部分扶助,由法扶律師協助打官司或寫狀紙或調和解代理。

中低收入戶可以申請免費律師嗎?

申請人身分證。 申請人戶口名簿或最近三個月內現戶籍謄本。 如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請提供當年度之證明。 如無3.之證明,請提供全申請人、父母、子女與其他同財共居之親屬)之財產歸屬資料清單、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請洽國稅局辦理:電話0800-000-321)。

法扶能申請幾次?

Q10.申請法律扶助有次數上的限制嗎? 原則上一年准予扶助案件以「三件」為限,如果超過三件時,則必須經過分會會長同意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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